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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全网最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 专题学习,内含全国所有省市及计划单列市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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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5 18:4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ax100原创整理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的专题,包括其征收方式、计算方法、基础文件、行业文件和全国所有省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文件,鉴于时间有限以及政策不断更新,有不全或差错的地方请大家指正。我们也会根据政策变化不断更新,欢迎大家收藏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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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楼:个人所得税税核定征收的方式、计算方法及基础文件

2楼: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行业文件

3楼: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地方文件(持续更新)  最后更新日期:2021年8月6日




个税核定征收要点归纳梳理


1、什么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是与查账征收相区别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个人所得税一般是根据收入来征收的,按收入来源不同,又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在实践中,对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独、办理过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的经营所得,如果征税机关不能获取真实的收入数据时,就会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来征收个人所得税款。


2、什么是经营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五)

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方式及计算方法

(1)定额征收:

这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税务机关不问收入、不问成本,直接让你一年缴多少个税。

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或季度应纳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这种核定方式的适用对象一般是规模特别小且没有能力建账的个体工商户。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这是目前很通用的核定征收方法。

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应纳所得税额的办法。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应税所得率”,也叫核定利润率、附征率,国家对此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名称,意思都是:税务机关认定100元收入中,有多少利润。应税所得率各地方核定比率有所不同,不同行业应税所得率也不同。


举例:珠海某设计服务中心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10%。该设计服务中心全年设计服务收入300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300W*10%=30W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查找对应级数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所得税额=30W*20%-1.05=4.95W

截屏2021-08-06 下午6.26.58.png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3)核定征收率征收:

这是比较简单直接的方法,税务机关认定100元收入中,缴纳多少个税。

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举例:珠海某设计服务中心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给的核定征收率为0.8%。该设计服务中心全年设计服务收入300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应纳所得税额=300W*0.8%=2.4W


4、基础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法律依据,规定了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法规依据。
  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了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3)《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总局令2014年第35号)是有关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行政规章。
  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是有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规范性文件。
  该文件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3.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法规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第十条规定,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6)《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6]16号

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扩展阅读】

1、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 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2、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始!这些问题请留意





封面.jpg

点评

知道Tax100团队是花了很长时间才整理出来的,但我还是果断的分享给所有的朋友,学习的路上大家要互相碰撞,互相帮忙,互相支持才能远行。希望和各位共勉,如果有啥意见也要提出来给我。  发表于 2021-8-7 10:39
感谢团队整理的专题内容,感谢我的团队去花了这么多时间去整理这些政策,这个还不要不断的整理,让这个政策更完整。  发表于 2021-8-6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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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8-6 18: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业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六条规定了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单位和个人应设置会计帐簿,健全财务制度,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对未设立会计帐簿,或者不能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其工程规模、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价款和工程完工进度等情况,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据以征税。具体核定办法由县以上(含县级)税务机关制定。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代扣的施工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对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单位,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预征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4号第一条规定,对代开货运发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统一按开票金额的1.5%预征个人所得税。第二条规定,年度终了后,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被预征的个人所得税,不得从已核定税额中扣除。


  4、《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2.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3.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4.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第十四条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净资产核定法(二)类比法(三)其他合理方法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第四条规定了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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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8-6 18: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文件

Tax100原创整理了全国所有省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关于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 的67条文件,鉴于时间有限以及政策不断更新,有不全或差错的地方请大家补充、指出。我们也会根据政策变化不断更新,欢迎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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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方式
政策依据
是否有效
北京市
北京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6200-1-1.html
天津市
天津市
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8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  https://www.tax100.com/thread-2410-1-1.html
第七条废止
海南省

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861-1-1.html
广东省
深圳市
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34054-1-1.html
定期定额征收、定率征收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55033-1-1.html
失效
定期定额征收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的公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95205-1-1.html
失效
定期定额征收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95182-1-1.html
失效
定期定额征收、定率征收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深地税告〔2011〕8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55031-1-1.html
失效
广州市
定期定额征收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工业生产等部分行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5〕241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55037-1-1.html
珠海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公告2019年第3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91635-1-1.html
汕尾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2020年第5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55039-1-1.html
汕头市
定期定额征收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汕头市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所得率表》的公告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06612-1-1.html
部分失效
揭阳市
定期定额征收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第1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06544-1-1.html
潮州市
定期定额征收、定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55040-1-1.html
云浮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33531-1-1.html
茂名市
定期定额征收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06842-1-1.html
中山市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通知
中山地税发[2007]264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209569-1-1.html
失效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带征率的公告
中山地税公告[2011]6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06814-1-1.html
失效
四川省

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等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084-1-1.html
自贡市沿滩区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沿滩区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沿滩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214804-1-1.html
自贡市大安区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大安区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大安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214817-1-1.html
自贡市自流井区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214815-1-1.html
资阳市
定率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214798-1-1.html
眉山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55038-1-1.html
河南省

定率征收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2687-1-1.html
焦作市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焦作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焦作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38155-1-1.html
福建省
龙岩市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生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12421-1-1.html
三明市
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11565-1-1.html
莆田市
定期定额征收、定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11599-1-1.html
宁德市
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12009-1-1.html
福州市
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https://www.tax100.com/thread-111661-1-1.html
江西省

定期定额征收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462-1-1.html
甘肃省

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55030-1-1.html

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55029-1-1.html
浙江省
台州市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59339-1-1.html
嘉兴市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59437-1-1.html
湖南省
长沙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公告 2018年第6号https://www.tax100.com/thread-454270-1-1.html
常德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42294-1-1.html
岳阳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42256-1-1.html
怀化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42317-1-1.html
娄底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41905-1-1.html
益阳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42282-1-1.html
益阳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42444-1-1.html
失效
株洲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42188-1-1.html
湘西自治州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自治州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42167-1-1.html
张家界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42159-1-1.html
湘潭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97996-1-1.html
河北省

定期定额征收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9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659-1-1.html
贵州省

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217403-1-1.html
吉林省

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26591-1-1.html
辽宁省
大连市
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7230-1-1.html

定率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38691-1-1.html
部分废止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工商业个体工商户实行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8]3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55036-1-1.html
部分废止
云南省

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https://www.tax100.com/thread-285946-1-1.html
江苏省
镇江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https://www.tax100.com/thread-148246-1-1.html
苏州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48251-1-1.html
湖北省
荆门市
定期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285887-1-1.html

十堰市
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77892-1-1.html
安徽省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地税[2001]158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73234-1-1.html

定期定额征收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69687-1-1.html
合肥市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阜阳市
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关于明确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分行业应税所得率和征收率的公告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54275-1-1.html
青海省

定期定额征收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失效

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https://www.tax100.com/thread-454276-1-1.html
宁夏省

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6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220750-1-1.html
广西省
南宁市
定期定额征收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通知
南地税发[2009]7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96011-1-1.html
陕西省
西安市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https://www.tax100.com/thread-182467-1-1.html


反馈1(20210809):全国各地总体征收方式、流程和认定标准大致一致,在核定不同行业的征收率和应税所得率的标准上差异太大,不同省市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及行业发展现状来确定,也给经营者带来不同的纳税体验 ,这还真是一个可以值得讨论的课题,不局限于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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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挺开心的,能用自己的专业和热情带着这个小团队不断的做出很有价值的内容还是很开心的。  发表于 2021-8-6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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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10-20 11: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负面清单为《平台企业管理办法》之附件,列举了平台企业不宜签约合作的高风险行业及岗位类型,并详细说明了具体存在哪些风险,依据哪些法规条文做出的判定。本负面清单用以指导平台企业合规经营避免触碰法律法规底线,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下表所列行业及岗位均不适用个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Tax100将其汇总于此,便于大家查询、学习。如有不全或差错的地方请大家补充、指出,我们也会根据政策变化不断更新,欢迎大家收藏~


如何提出修改意见:1.您可以在本帖直接回复或点评;2.添加微信 grt_216


行业负面清单
序号
所属行业
个人岗位
风险原因
法律依据
1
法律行业
执业律师
从事律师工作不仅要取得律师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还需要挂靠一家律师事务所才能进行正常执业,执业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另外,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服务相关的业务只能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承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第二十五条;
2
教育行业
在编教师
学校在编教师与学校有明确的劳动关系,且公立学校的教师薪酬还是由国家财政统一拨款发放。但教师以个人身份与在线教育平台进行合作的情形除外,该情形下没有其他特殊限制的话,可以酌情接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二十 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3
建筑行业
所有岗位
建筑行业中的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各类持证人员,均需挂靠在相关工程建筑单位才能正式从业,所以这类人员与工程建筑单位有明确的劳动关系。而其他的建筑工人,由于受国家政策的保护,都要与相关工程建筑单位或其外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整个建筑行业都建议禁止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条、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九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3修订)第三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四条;
《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条、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六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二条、第四条、第十 五条
4
测绘行业
注册测绘师
注册测绘师需要挂靠一家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才能正式从业,因此与所在单位有明确的劳动关系。《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
5
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但房地产推广业务可以合作,优先考虑准入线上推广场景《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八条;
6
保险行业
执业保险经纪人
执业保险公估人
执业保险营销员
这几类岗位人员必须受聘于相应机构才能取得执业证书开展相关业务,所以个人和机构有明确的劳动关系,而且此类机构也必须取得相应的国家资质许可,属于有权部门监管的单位。不过互联网保险的推广可以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 条、第一百三十二条;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一 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
《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十五条;
7
证券行业
执业证券经纪人
证券经纪业务只有具备资质的证券公司能够从事,证券经纪人实行的是职业准入制度,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有明确的劳动关系,且法律规定证券经纪人员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八条;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64号)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 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8
财会行业
注册会计师
法律明确规定会计事务所才能承接会计业务,会计行业实行的是职业准入制度,注册会计师必须在加入会计事务所后才能开展业务,注册会计师与会计事务所之间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条、第十六条;
9
医疗行业
几乎所有岗位
执业医师、执业兽医、护士、执业药师等岗位均需相关执业证书且必须挂靠有国家许可资质的对应单位才能进行执业,所以这些岗位和相关医疗机构有明确的劳动关系。但医生以个人名义与在线医疗服务平台进行合作的情形除外,该情形下没有其他特殊限制的话,可以酌情接入。医药推广业务如果有明确的线上推广场景,业务平台上留有推广人员、推广链接、购买人员、购买记录、返佣记录、提现记录等全量业务痕迹的,可以酌情接入《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4〕86号) 第三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
《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10
影视娱乐行业
演出经纪人
演出经纪人不能单独承接演出活动,需要挂靠演出经纪公司,所以演出经纪人与演出经纪公司之间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导演
导演和演职人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为劳务报酬所得。《国税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 税函[1997]385号);
《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演职人员
11
传媒行业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
传媒行业的播音员主持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实行的是职业准入制度,播音员主持人、广播电视编辑记者与相关具有传媒资质的单位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 十五条、第十七条;
播音员主持人
12
知识产权行业
专利代理师
法律明确规定专利代理机构才能承接专利代理业务,专利代理师实行的是职业准入制度,专利代理师必须在加入专利代理机构后才能开展业务,所以两者之间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13
交通运输行业
注册验船师
法律明确规定,从事船舶检验业务的机构仅可在核定范围内开展业务,注册验船师实行职业准入制度,注册验船师与相关单位之间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二条、第四条、第十三条、 第十九条、第三十条;
《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
14
拍卖行业
注册拍卖师
法律明确规定,从事拍卖业务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拍卖师应在所注册的拍卖企业执业,拍卖师与其所注册的拍卖企业之间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第十条、第十一 条;
15
安全监管行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
国家对安全监管行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实行职业准入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应由其聘用单位委派开展相关业务,注册安全工程师与相关单位之间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条、第八条、第十八条;
16
旅游行业
导游
国家对旅游行业的导游实行职业准入制度,导游必须在注册后才可执业,而注册时需提交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相关旅游行业注册登记证明,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才可开展相关业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条;
注:
除上述行业和岗位以外负面清单还包括以下人群:
1军人、公务员(部分地方法规允许公务员兼职的除外)等国家法律、法规、纪律明确禁止从事兼职或经商的人员;
2未满18周岁或超 过65周岁的人员;
3非中国大陆户籍人员;
4拟发放薪酬属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的人员;
5拟签约公司主体名下的法人代表、股东、监事、高管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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