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 | | | | | | 石膏及制品、 平板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建材及非金属矿产品的销售;新型建材的科研、开发与生产。 | |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1、公司存在严重财务舞弊行为 违规详情 | | | 公司在2011年、2012年成本核算过程中,分别少计原材料成本7582万元、1568万元。近期,公司董事会对2011年度、2012年度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减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44万元,调减 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33万元。前述调整致使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后果严重,性质恶劣。 | | |
| 违规详情 | | | 公司2013年度实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4万元,但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披露的201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中称,预计2013年年度盈利5000万元-6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310%。直至2014年4月4日,公司发布201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经年审会计师初审,预计2013年年度盈利3300万元左右,比上年同期增长120%左右。” | 经核实,导致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系: (1)公司特种低辐射节能玻璃综合开发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和自洁玻璃基片生产线冷修完成后,会计事务所经审计认为应当将试生产领用材料1100万调入当期损益,同时补提折旧276万,调减当期利润1376万元。 (2)对子公司湖北金晶玻璃有限公司和宜昌当玻硅矿有限责任公司补提资产减值准备135万元。 (3)对子公司武汉市戴春林商贸有限公司按评估值补提折旧360万元。 | 公司在披露2013年度业绩预告时应可预估到上述有关资产减值、折旧风险,且可将有关会计确认上的不确定性予以披露,但公司并未充分预估风险,也未提前揭示不确定性,导致公司业绩预告最终出现差异较大的情况,其行为明显有失谨慎。 | | | 2014 年 8月 8 日,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关于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4]36号)、《关于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4]37号)。 | |
(以上内容摘自三峡新材(600293),编号:临2014-036号,《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公告》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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