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天能科技,即山西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半导体材料、单晶硅制造、单晶硅切割、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以及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电站等应用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服务。2011年3月31日向证监会提交IPO申请,并于2012年2月1日进行招股说明书预披露。在媒体提出质疑后,天能科技于2012年4月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案例事实: 招股书指明,提出IPO申请前,2011年1月至9月,三个大型的光伏项目,分别为公司的第一、第四和第五大收入项目。三个项目皆为政府采购项目。三大项目为:应县道路亮化工程、朔州金沙植物园太阳能照明工程、和谐小区太阳能照明工程。 疑点一:应县道路亮化工程耗资4000多万,而应县2011年全年财政收入2个多亿,应县本身经济不发达,项目未结束就将工程款交付天能科技,不合乎常理; 疑点二:三个项目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其他项目,且2011年以后,光伏行业形势急转直下,天能科技存在为上市粉饰业绩的动机; 经过调查,其造假事实如下: 1、 三大项目中,当地政府没有履行招标程序,且工程尚未完成,就提前确认收入,属于虚增收入; 2、 天能科技采用一系列关联公司的倒账来完成虚增收入,如上三大项目涉及4家关联公司倒转资金,虚增利润达3815万元; 导火索: 2012年2月1日,当天能科技在证监会网站上预披露其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后,国内多家财经媒体、财经评论人士提出了质疑。2012年4月,天能科技主动撤回了上市申请。2012年8月,证监会会计部和上海专员办针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审计会计师底稿存在多处针对同一销售收入收集的证据不一致。2012年9月正式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 天能科技是国内首家因财务造假,在IPO申报阶段撤回材料仍被证监会处罚的未上市公司。 关联人 | | | 1、对天能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对公司董事长秦海滨、董事会秘书曾坚强、董事长助理刘俊奕和财务总监陈守法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秦海滨、曾坚强、刘俊奕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对任小军、张德利、张红超、陈涌海、刘正、郑庆华、王永平、张新梅、高文新、张志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 | 1、对民生证券给予警告,没收民生证券从事该业务的收入100万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2、对民生证券责令改正并实施公开谴责的监管措施,限其在6个月内对内部控制制度、尽职调查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监管部门将检查验收; 3、对保荐代表人邓德兵、刘小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同时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 1、没收大信所从事该业务的收入60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2、对大信所责令改正; 3、给予签字会计师胡小黑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给予签字会计师吴国民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 1、没收君泽君律所从事该业务的收入60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2、给予签字律师许迪、王祺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