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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示例的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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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8 10: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示例的温馨提醒
发文日期: 2016-07-0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示例的温馨提醒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示例的温馨提醒
  全文有效
  2016年7月1日
  尊敬的河南省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
  自2016年7月1日起,按季申报的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将开始办理首期增值税纳税申报。与营业税申报表相比,增值税申报表填报更为复杂,要求更多,为了帮助您准确、规范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顺利完成首期申报,并及时、准确、足额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我们组织编写了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示例,供您学习参考。
  除四大行业分行业示例外,我们还专门编写了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等特殊业务填报示例。需要注意的是,您除认真学习所属行业填报示例外,还应兼顾学习其他行业和特殊业务的填报示例,尤其是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填报要求,直接关系您的切身利益,请认真学习掌握并正确填报。
  由于时间仓促,示例在编写过程中难免出现疏漏,请您谅解并及时向我们提出,以便我们加以改正,具体申报时请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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