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史在百年党史中熠熠生辉
作者:李斌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制度规划处处长,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
回顾百年税收发展史,我们既可以关注到税收事业在党的领导下发展壮大的进程,也可以感受到税收工作在党的发展中所起到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税收事业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税收发展史,始终和波澜壮阔的中国共产党史同频共振、紧密相连。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7年10月,中国共产党在井冈山建立了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毛泽东指出,“军队大了,地域宽了,就必须而且可能用税收的方法筹措军费”。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同年发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确定了“将纳税的重担放在剥削阶级身上,依阶级的原则来解决”的征收原则。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党中央按照“自己动手、自力更生”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大生产运动,既保证了军政需要,又切实减轻了人民负担。在税收上,按照“合理负担”的原则,建立了农业税(公粮)和工商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同时,坚持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50年1月,政务院发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征收14种税。1950年下半年,税制适度调整,广大人民的生产积极性显著提高,生产得到了迅速恢复。1958年9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将商品流通税、货物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等合并为工商统一税,同时简化了纳税办法,调整了税率。此后的10多年间,税制进行过几次改革,走的都是简并的路子。
改革开放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开展了规范税收和利润关系的两步“利改税”,同时出台了一系列外资优惠政策。1993年12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要求,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统一了内资企业所得税,将产品税改为增值税,明确了营业税征收范围,并规范了其他税种和征管制度。在税收征管体制上,实行国税地税机构分设。1994年,“金税工程”正式启动,税收信息化建设开始大踏步前行。2001年,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为标志,税收法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纳税人权利义务不断细化。2008年,税务总局成立纳税服务司和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等机构,在随后的工作实践中,纳税服务理念渐入人心,分类分级管理逐步成型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事业蓬勃发展。征管体制上,《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层层递进,从国税地税合作、合并到合成,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体制保障。税收制度上,2016年,营改增及增值税改革全面推开,2019年,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全面实施。截至2021年6月,18个税种中12个税种完成立法。征收管理上,“十三五”期间,形成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分类分级管理深入开展,千户集团风险管理取得明显成效,金税三期系统在全国统一上线。纳税服务上,每年开展不同主题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征管方式日趋便利,信用评价日臻完善,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国纳税指标排名稳步提升。
税收工作为党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在党的百年发展历程中,税收组织收入、调节经济的职能逐步显现,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日益发挥。
税收收入保障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税收工作都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1956年,税收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当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共八大提出当前主要矛盾不再是阶级斗争的正确论断,人民生产建设热情空前高涨,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8%。1985年,税收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20世纪80年代两步“利改税”规范了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分配关系,外资逐步进入中国。1999年,税收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012年,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首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年税收收入首次突破10万亿元。
税收政策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产业结构优化看,新中国成立初期,工业基础薄弱,农业税收入占比较大。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中国逐步建立了完整的工业体系,第二产业税收占比逐渐提高。2006年,农业税正式取消。近年来,随着营改增全面推开,形成了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以现代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2020年,第三产业税收占比达到58.1%。从所有制结构优化看,通过两步“利改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等,不同所有制企业站在了同一个起跑线上,税收公平作用凸显。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富活力、最具潜力、最有创造力的重要力量,2020年,民营经济缴纳税收占全国税收比重达60.1%。从区域结构优化看,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一系列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经济特区、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迅猛发展,税收在服务京津冀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方面也发挥着积极作用。
税收治理彰显国家治理能力。经过多年探索,税收共治格局正在形成。部门联动上,税务与财政、司法、商务等部门积极配合,在电子发票、税收法定、国际交流等方面默契配合。中介合作上,近年来,税务代理行业快速发展,在促进依法治税、提升税法遵从度、加强双向监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税户自治上,特别是对大企业纳税人而言,税务内控建设逐步加强,业财税融合态势正在形成,纳税人自我遵从能力明显提升。
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首先,税务部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主力军”。2015年~2020年,税务部门落实减审批、减事项、减资料、减证明的“四减”要求,审批事项从87项减少至6项,取消了61个税务证明事项,有力促进了“放管服”工作的开展。其次,税务部门是三大攻坚战的“助攻手”。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税务总局在信息化建设、政策制定等方面制定了周密的风险防范措施。在助力精准脱贫方面,近年来,税务总局梳理并发布110项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2015年~2020年,全国税务系统落实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减税金额从263亿元提升到1022亿元,年均增长超过30%。在促进污染防治方面,“十三五”时期,我国通过落实税收优惠与实施税收限制双向措施,建立了资源开采、消耗、污染排放和进出口政策“四环相扣”,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企业所得税等“多税共治”的绿色税收体系。最后,税务部门是国际治理的“特战队”。2019年,由中国税务部门主导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正式建立,同时,通过向国际组织和驻外使领馆派驻税务人员等方式,积极为“走出去”企业服务。
在党的领导下创造税收现代化美好未来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我们不仅是参与者,更是贡献者和创造者。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指出,《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税务部门必须遵循的“十四五”税收工作总体规划。坚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
为民服务理念将更为凸显。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在税费政策制定实施各环节,认真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声音,征管措施充分考虑纳税人缴费人的具体情况,服务产品以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为中心设计。
依法治税步伐将更为有力。在依法履行税收职能、健全税收法律规范体系、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全面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
制度机制建设将更为健全。持之以恒地开展制度机制建设,全面夯实各项工作基础,努力构建系统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
智慧税务成效将更为显著。当前,在总局党委的领导下,以发票电子化为突破口的智慧税务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开展。按照《意见》要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我们期待这一天早日到来!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1年06月30日 版次: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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