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湛江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加强笔记本电脑出口退税审核的通知
湛国税办发[2010]40号
广东省湛江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加强笔记本电脑出口退税审核的通知
湛国税办发[2010]40号
全文有效
2010年7月20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省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关于加强笔记本电脑出口退税审核的通知》(退便函[2010]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局要求:凡出口企业申报笔记本电脑及电脑零配件出口退税的,必须提高警惕、严格审核、堵塞骗税漏洞。各地在出口退税审核和核查中,发现有较大问题的,应及时向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