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08
  • Tax100会员 33525
查看: 841|回复: 0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冀地税发[2008]80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全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967
2020-6-20 10: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冀地税发[2008]80号
文件名: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冀地税发[2008]80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全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12-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全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冀地税发[2008]80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全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冀地税发[2008]80号
  全文有效
  2008-12-18
  各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调整营业税起征点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全省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次营业额100元。上述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文件下发之日起新办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凡达不到起征点的,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附征的税种不再征收。
  三、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