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51
  • Tax100会员 33656
查看: 654|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内财税字〔1998〕601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18 10: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zi5XjnFsx/TOw7vasZN5vA==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财税字〔1998〕601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内财税字〔1998〕601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8-06-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内财税字〔1998〕601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