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德国西马格公司、西门子公司、L0I公司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内地税函〔2001〕47号
中国冶金进出口包钢公司:
你公司《关于包头钢铁公司紧凑式薄板连铸连轧项目营业税减免请示》([2000]进出进字第21号)收悉。鉴于德国西马格公司、西门子公司、LOI公司与包头钢铁公司于1997年1月18日签订了《包头钢铁公司紧凑式薄板生产厂合同》。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对德国西马格公司、西门子公司、LOI公司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从1999年10月 1日起免征营业税。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01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