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83
  • Tax100会员 33536
查看: 690|回复: 0

财税〔2001〕2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993
2020-6-17 11: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ldms/front/lawArticleInfo/infoShow.do?lawArticleId=9953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财税〔2001〕21号
文件名: 财税〔2001〕2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1-03-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1〕21号

  注释:全文废止或失效。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1年起,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分三年将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从8%降低到5%。即:从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7%;从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6%;从2003年1月1日起,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降为5%。因营业税税率降低而减少的营业税收入,全部为各地国家税务局所属征收机构负责征收的中央财政收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