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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函〔2000〕64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免征内蒙古通达实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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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5 11: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WlKC33iKAJRZl8w3JXNuMA==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地税函〔2000〕64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函〔2000〕64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免征内蒙古通达实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税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0-05-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免征内蒙古通达实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税的批复
内地税函〔2000〕64号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内蒙古通达实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税的的请示》(呼地税政二字[1999]第2号)收悉,内蒙古通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运输、仓储为主体的国营老企业,在五十年代以人力车和畜力车为主体的运输性企业的基础上,经过30年多年的不断改造和发展而组建成的企业的基础上,经过30多年的不断改造和发展而组成的企业,底子薄,资金短缺,现有职工3000余人,其中退休职工1000余人,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制约和沉重的负担,使企业的经营举步艰难,特别是1996年1997年间该企业遭受暴雨袭击,使其下属的联运公司房屋库房大部分倒塌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80多万元,企业的生产经营陷入困难,这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根据现行房产税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免征该企业1996年至1997年无力缴纳的房产税70000元。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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