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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和社会化电商] 【连载】跨境电商/跨境电子商务 业务模式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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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8 05: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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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是分两天看完的,但是强度还是相当大,一部家族史、一个人的悲欢荣辱、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甚至整个世界的变迁都清晰的呈现。
      三部影片的衔接算是非常好的,不会有突兀感,当做一部影片来看也是可以的。
      教父系列有极强的宗教意味,善于运用节日气氛,对西西里民歌为代表的各种配乐都有出色的运用,它折射了美国国内政治、移民、种族、商业、对外政策等等乃至革命、娱乐等等话题的思考。
      人性本恶,这是我面朝世间的准则。
      这部电影,初看时会觉得,描写一位有志青年的堕落成黑手党头子的故事。但深入想,就会发现,其实写的是人在生存、融入环境与改变环境之间不断选择,从而完成自我的一个过程。再深入一下,写的是人的信仰对人的改变。
      另外,本片的音乐也是一大亮点。《教父》的音乐主要是由号称“意大利电影音乐教父”的尼诺•罗塔Nino Rota创作的,有很强的可听性。为了凸现本片的意大利特色,科波拉特意选择了尼诺罗塔作为《教父》音乐的创作人,而尼洛也不负众望,写作出个性鲜明又符合影片要求的美妙配乐,并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影片配乐的另一位创作人卡曼•科波拉是导演科波拉的父亲,虽然弗朗西斯•科波拉有时有任人唯亲的缺点,但作为知名音乐家的父亲也确实发挥了他的长处,为我们带来一曲Connie's Wedding,也极为动人。
      Main Title (The Godfather Waltz)是本片出现的第一首乐曲,伴随着黑色字幕的展开,小号奏出一段伤感孤独的的苍凉旋律,然后以中音提琴重复渲染这段旋律,最后过渡到单簧管主奏的圆舞曲主旋律,结束。这首曲作为教父的主题曲,是两代教父克里昂父子命运的真实写照,他们虽然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巨大成功,失去了很多常人该有的东西,包括亲情、爱情和友谊,但却不能得到世人的认可,只能寂寞的终老一生,这旋律就像一个历尽世事的老人的临终回顾,那种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洞达感也让人心生感慨,极度感怀。这首曲并非专为《教父》电影所创作,最初是尼诺·罗塔1957年为电影Fortunella所写,也因为这个原因,在1973年的奥斯卡奖评选中,虽然本片的音乐获得提名,但却因其不够“原创”而未获奖,但是尼诺锲而不舍,在《教父2》中加入一些新的元素后继续使用,终于赢回了奥斯卡,也算是轶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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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正文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企业微信20200322060834.png


跨境电子商务的模式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2019年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




      【目录】
      一楼:跨境电商和跨境电子商务的模式
      二楼:跨境电商通关流程来源:威海港官网)
      三楼:带你看懂国内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
      四楼: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来源:高金平税频道 作者:高金平)
      五楼:对航空货运公司跨境电商业务模式的思考(来源:中国民航网 作者:黄健威、陈炳辉 南航货运)



      【相关阅读】:
      1.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物流综合服务行业研究报告
      2.2021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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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3-22 18: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跨境电商通关流程
来源:威海港官网
http://www.whport.com.cn/new_shownews.php?cid=81&id=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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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3-22 18: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带你看懂国内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
2016-08-29

近年,跨境电商快速崛起,给中国乃至世界范围的传统贸易带来了强烈冲击。商务部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进出口总值首次突破4万亿美元,进口1.95万亿美元,年增速超30%。跨境电商如火如荼,天猫国际、苏宁全球购,1号店“1号海购”,海沃全球购,京东全球购迅速上线……成为了第一批吃螃蟹的电商企业。电商巨头间的“跨境之战”已经打响,今天全球购就带领大家看看目前国内主要大型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分别是什么。

天猫国际:“保税进口+海外直邮”模式
2014年02月19日,阿里宣布天猫国际正式上线,为国内消费者直供海外原装进口商品。天猫在跨境这方面通过和自贸区的合作,在各地保税物流中心建立了各自的跨境物流仓。规避了基本法律风险,同时获得了法律保障,压缩了消费者从订单到接货的时间,提高了海外直发服务的便捷性。缺点:用户体验是一大缺点,买的多,退货的也多!

苏宁全球购:“自营+招商”模式
2014年2月,苏宁拿到国内首个国际快递牌照,为进军跨境电商打下伏笔。半年后成立跨境电商项目组,建立自营的海外供应链,并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展开招商,也就是“自营+招商”模式!苏宁选择该模式,结合了它的自身现状,在传统电商方面发挥它供应链、资金链的内在优势,同时通过全球招商来弥补国际商用资源上的不足。缺点:产品种类少,门槛高,对各方面要求高。

京东全球购:“自营而非纯平台”模式
京东在2012年底时上线了英文版,直接面向海外买家出售商品。直到2014年初,刘强东宣布京东国际化提升,采用自营而非纯平台的方式,京东海外购是京东海淘业务的主要方向。京东控制所有的产品品质,确保发出的包裹能够得到消费者的信赖。京东初期可能会依靠品牌的海外经销商拿货,在海淘方面优势不明显!缺点:资金投入高,需要对市场有准确的预测能力。

聚美全球购:“直营+保税区”模式
河南保税物流区已为聚美优品开建上万平方米自理仓,其进口货物日处理规模预期在年底可达8万包,聚美优品和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在2014年9月完成对接。保税物流模式的开启会大大压缩消费者从订单到接货的时间,破解仓储物流难题,是对目前传统海淘模式的一次革命,让商品流通不再有渠道和国家之分。缺点:竞争激烈,对相关物流配送、货源供应要求高

唯品会全球特卖:“海外商品闪购+直购保税”模式
2014年9月,唯品会的“全球特卖”频道亮相网站首页,同时开通首个正规海外快件进口的“全球特卖”业务。唯品会“全球特卖”全程采用海关管理模式中级别最高的“三单对接”标准,“三单对接”实现了将消费者下单信息自动生成用于海关核查备案的订单、运单及支付单,并实时同步给电商平台供货方、物流转运方、信用支付系统三方,形成四位一体的闭合全链条管理体系。缺点:前期投入大,在人员物流方面成本投入高!

1号店:“自营跨境B2C平台”模式
2014年9月,1号店上线“1号海购”,所售商品通过上海自贸区的保税进口模式或海外直邮模式入境,可以提前将海外商品进口至上海自贸区备货,消费者下单后,直接从自贸区仓库报关报检后发货。而1号店借助战略投资方沃尔玛的供应链优势,极大降低了采购成本,在终端可以打出更低的零售价格。缺点:这类“自营跨境B2C平台”模式极易受到行业政策变动的影响。

洋码头:“直销、直购、直邮”的“三直”模式
洋码头是一家面向中国消费者的跨境电商第三方交易平台。该平台上的卖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买手,模式是C2C,另一类是商户,模式就是M2C。它帮助国外的零售产业跟中国消费者对接,就是海外零售商应该直销给中国消费者,中国消费者应该直购,中间的物流是直邮。三个直:“直销、直购、直邮”,但是用户体验和产品体验还有待完善!缺点:买手资质难以确保,产品质量审核困难,难以保证!

蜜芽:“垂直型自营跨境B2C平台”模式
蜜芽宝贝主导“母婴品牌限时特卖”,供应链分为四种模式:1、从品牌方的国内总代采购体系采购;2、从国外订货直接采购,经过各口岸走一般贸易形式;3、从国外订货,走宁波和广州的跨境电商试点模式;4、蜜芽的海外公司从国外订货,以直邮的模式报关入境。产品比较单一,是母婴的福音,其他小伙伴望而止步!缺点:产品种类少,备货的速度慢!

海沃全球购:“跨境商城+实体店+微店”模式
海沃全球购致力打造中国O2O进口优品连锁超市领军品牌,商品覆盖,母婴、食品、酒水、美妆等综合品类,所有产品采用全球各地直采的模式,由海关监管的保税仓一站式发货,正品低价、物流快!在用户体验上,海沃全球购优势尤为显著,不仅打破传统电商模式,开辟“实体店”路线,还推出手机端“闪电送”平台,线上下单,进口优品闪电送到家,3种形式相辅相成助推海沃全球购成为介于跨境电商和进口商超中间的实力派!缺点:海沃全球购的闪电送推广不易,有足够多的实体店才能畅通无阻!

55海淘:“导购返利平台”模式
55海淘网是针对国消费者进行海外网购的返利网站,其返利商家主要是美国、英国、德国等B2C、C2C网站,如:亚马逊、eBay等,返利比例在2%—10%之间不等,商品覆盖母婴、美妆、服饰、食品等综合品类,55海淘在返利额度上有一定优势,但与商家合作方面的优势还未完全体现出来,返利模式进行的不够顺畅。缺点:盈利模式单一,门槛低!

以上就是目前国内主要大型跨境电商的业务模式的介绍,相信在未来还会有更多的跨境电商新模式会崭露头角,alpha全球Go也会一如既往,在跨境电商服务这一条路上为您继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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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3-22 22: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
来源:高金平税频道 作者:高金平

摘要: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同境内电商一样,跨境电商也包含B2B、B2C、C2C等类型,其中B2B是一般跨境贸易,B2C或C2C是跨境零售。本文以实务中跨境电商的运营模式为基础,结合相关现行税收政策,解析跨境电商相关法律主体的税务处理。
   
一、跨境进口电商
鉴于B2B的跨境进口按一般进口贸易处理,本文重点分析跨境零售进口业务。跨境零售进口,最初的模式是海淘,即国内消费者直接在境外B2C平台上购物,并通过转运或直邮等方式将商品邮寄回国。大部分海淘的商品无法直邮送达,需要通过在境外设有转运仓库的转运公司代为收货(即在网上下单时,收货地址是转运仓库),再由转运公司将货物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至境内,耗时较长。因语言、支付方式等限制,最初的海淘在实际操作中较有难度,于是出现了代购,在分分钟买遍全世界的概念促使下,海淘与代购的业务量与日俱增,随着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等大型电商平台的上线,消费者海淘更为便捷。
目前,跨境零售进口的模式还可分为“直购进口”与“保税进口”,“直购进口”模式是指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与海关联网,境内消费者跨境网购后,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有企业实时传输给海关,商品通过海关跨境电商专门监管场所入境。“保税进口”模式,又称B2B2C模式或备货模式,是指商家预先将海外商品大批量运至国内保税仓备货,当消费者在网上下单后,由国内保税仓进行配货打包,并为单个订单办理通关手续,再委托国内物流公司派送到消费者手中。
“直购进口”模式与“保税进口”模式对比:
对比项目
直购进口
保税进口
模式类型
进口B2C模式
进口B2B2C模式
海关监管特色
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实时传输,实现阳光化清关
货物存放在海关监管场所,可实现快速通关
适用企业
代购、品类宽泛的电商平台、海外电商
品类相对专注、备货量大的电商企业
发货地点
国外
保税港、保税区
时效
7-10天
5天以内
商品种类
更丰富
有限制

对于跨境零售进口电商业务,相关主体的税务处理如下:
(一)电商平台
电商平台的收入主要有平台服务费;直营、直采取得的产品差价收入;广告收入。
1.平台服务费
电商平台向卖家收取的平台服务费及按照卖家交易量收取的佣金手续费均按“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缴纳增值税。
2.自营、直采取得的产品差价收入
有些电商平台产品全部或部分为自营,获取商品购销差价,对此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3.广告收入
电商平台提供的各类视频、链接等广告服务,除按“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缴纳增值税外,还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境内消费者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出台后,境内个人消费者通过天猫国际等跨境电商平台购物,需按进口货物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与消费税(以下简称“新规”)。操作要点如下:
1.新规适用于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
(1)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2)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2.个人消费者是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实务中,一般由电子商务平台或电子商务企业(卖家)代收代缴,境内消费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了进口环节的税收,如下图:


3.个人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跨境零售进口商品,作为一项特殊规定处理,而不同于一般贸易,这里的完税价格是指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详见下表:
未超限额
超过限额
关税
0
关税=实际交易价格×关税税率
增值税
增值税=(实际交易价格)÷(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70%
增值税=(实际交易价格)÷(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消费税
消费税=(实际交易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70%
消费税=(实际交易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4.海关放行后30日内未发生退货或修撤单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在放行后第31日至第45日内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个人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5.根据财关税[2016]18号文件,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定执行。这里的按现行规定执行,是指对于无法提供三单比对的进口商品或是非个人自用的物品,征收行邮税。行邮税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是指对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除另有规定以外,均由海关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征收的进口税(包括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新规出台的同时,行邮税税率相应调整,从原先的10%、20%、30%和50%四档税率调整为15%、30%和60%。(见下表)

税号
物品名称
税率(%)
1
书报、刊物、教育用影视资料;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食品、饮料;金银;家具;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
15
2
运动用品(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钓鱼用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具;自行车;税目1、3中未包含的其他商品
30
3
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化妆品
60

6.对于非个人的企业跨境进口商品,按一般进口货物的相关规定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与消费税。
(三)境外商家
境外商家不适用于我国境内税法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服务提供商
在跨境进口业务中,物流与支付结算是两个关键环节。
物流公司收取的运输费用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其中,涉及国际运输服务的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如果是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物流公司收取的仓储费用按“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3%。
结算公司收取的费用按“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跨境出口电商
1999年,阿里巴巴实现了跨境出口的互联网化,发展至今,跨境出口电商经历了信息服务、在线交易、全产业链服务三个阶段。预计2017年,跨境电商在进出口贸易总额中的渗透率将达到20%左右,其中跨境出口占跨境贸易的比重80%以上。根据对象不同,跨境电商可分为 B2B、B2C、C2C,根据服务方式的不同,跨境电商可分为第三方开放平台与自营型平台或是两者结合。随着跨境出口电商的发展,物流是跨境出口电商的关键环节,常见的有EMS、中邮小包、TNT、UPS等,为了改善用户体验、降低物流成本,越来越多卖家开始自建或寻找第三方海外仓备货。
对于跨境出口电商,相关主体的税务处理如下:
(一)电商平台
根据电商平台性质的不同、提供服务的差异,电商平台通常涉及下列收入:
1.平台服务费
跨境出口电商平台一般会收取刊登费(如eBay)、平台月费(如亚马逊)、技术服务费(如速卖通)等,均需按“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值得一提的是阿里巴巴的速卖通,自2016年1月开始,对所有平台按照所属行业,分别收取技术服务费,收取的服务费将按不同的行业以不同的年销售总额来进行返还,对此,速卖通在收到技术服务费时缴纳增值税,当根据销售业绩返还一定比例服务费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的销售折扣折让处理,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
2.成交手续费
跨境出口电商平台会根据各自的业务规则收取不同比例的成交手续费,例如亚马逊根据不同行业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如下表),需按“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商品分类
佣金比例
金条、银条
5%
手机通信、数码、数码配件、电脑、办公用品、大家电、个护健康、美容化妆、食品
8%
图书、音乐、服装鞋靴、箱包配饰、运动户外休闲、家居(床上用品、卫浴、厨具、家居装修、园艺、工具)、小家电、玩具、母婴、酒类、乐器、汽车用品、其他
10%
宠物用品、钟表
12%
珠宝首饰
15%
3.其他
(1)需要注意的是,境内商家入驻境外的跨境电商平台出口商品,例如入驻Wish平台(跨境电商界的黑马,主打跨境电商平台移动端),平台向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服务费,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的“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征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规定,为国内中小型生产企业出口提供物流、报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等服务的外贸企业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该类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国内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约的出口货物,符合文件规定的具体条件的,可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自营出口的规定申报退(免)税。据此,一达通、外综服等B2B平台即可以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身份提供出口贸易服务并申报退免税。
(二)境内商家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规定,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下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2.根据财税[2013]96号规定,不符合上款规定,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3)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3.从事一般跨境出口业务(非零售业务),即B2B的境内商家,其向境外销售商品按一般货物出口办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增值税退免税。
(三)境外消费者
境外消费者不适用于我国境内税法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服务提供商
同“跨境进口电商”部分。

点评

对于跨境零售进口商品,作为一项特殊规定处理,而不同于一般贸易,这里的完税价格是指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发表于 2020-3-23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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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3-23 08:3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航空货运公司跨境电商业务模式的思考
来源:中国民航网 作者:黄健威、陈炳辉 南航货运
2019-07-02 原文:http://www.caacnews.com.cn/zk/zj/qunyantang/201907/t20190702_1276894.html

根据海关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商品总额1347亿元,增长50%,其中出口561.2亿元,增长67%,进口785.8亿元,增长39.8%。阿里跨境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在2012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包括B2B和B2C一起,还不到外贸整体的10%。但到2016年,跨境电商已经占到我国整个外贸的1/4。预计到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会占到外贸的40%以上。对于快速增长的跨境电商市场,航空货运公司可以考虑发展哪些业务呢?本文将对跨境电商的业务类型进行分析,并结合航空货运公司的优劣势,提出建议。

一、跨境电商的业务类型

(一)业务分类拆解

在交易中,可以将绝大部分的行为活动概括为“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四流。因此,对应于跨境电商的业务类型,也可以按照以上四流的划分,分别形成跨境电商贸易、跨境电商物流、跨境电商资金服务和跨境电商信息服务等四种大的业务类型。同时,跨境电商信息服务作为“商流、物流、资金流”的支撑体系,可以进一步与以上三流结合,形成跨境电商贸易信息服务、跨境电商物流信息服务和跨境电商资金信息服务三个分项业务类型。具体如下图所示:

W020190702567445535203.png

(二)各业务类型的主要业务内容

1.跨境电商贸易

在该业务模式下,可分为跨境电商进口贸易、出口贸易以及从事进出口双向的跨境电商贸易。企业主要经营跨境贸易进出口业务,负责产品的设计和营销。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的主要区别在于销售模式的不同,一般贸易主要是大宗商品交易,跨境电商则是强调满足消费者的碎片化、小规模化的需求特点。在此业务模式下,商家集中精力做好产品研发、生产采购管理、市场拓展等工作,参与跨境电商业务链条。

2.跨境电商物流

在该业务模式下,企业不参与买卖双方的交易过程,只负责货物的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环节。

目前跨境电商物流模式主要有四种:1)邮政小包模式,主要通过邮政网络来解决商品配送及物流问题。2)快递包裹模式,如DHL,UPS和FedEx等商业快递巨头,利用自建的物流网络,利用强大的IT系统和遍布世界各地的本地化服务,为海外用户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3)海外仓储模式。主要包括头程运输、海外仓储管理和海外本地配送三个环节。这种模式可以大大缩短从本国发货物流所需要的时间。4)专线物流模式,通过航空包舱的方式把集中大批量的货物运输到海外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再通过合作公司进行目的国的派送。

3.跨境电商资金服务

在该业务模式下,企业扮演跨境电商资金服务商的角色,主要是跨境支付方案的提供商。跨境电子商务B2B业务主要是通过“线下模式”完成,其方式主要有信用证、银行转账、西联汇款。跨境电子商务B2C业务主要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Paypal等)完成的,在该业务中,跨境电子支付工具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4.跨境电商信息服务

(1)跨境电商贸易信息服务

在该业务模式下,企业通过自建电商平台,把入驻商家与客户紧密的联系起来,企业除了对自身经营的产品进行统一生产或采购外,还负责商品的在线发布等服务。目前,跨境电商交易平台迅速发展,主要有B2B类和B2C类两种。前者如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制造网、敦煌网等;后者则有全球速卖通、天猫国际等。这些平台成为中国和全球商家的中介,有效促进了交易信息的全球流通。

(2)跨境电商物流信息服务

在该业务模式下,企业致力于建设服务于跨境电商的第四方物流整合平台,提供综合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它能在解决企业物流的基础上,整合社会资源,使得物流信息充分共享、社会物流资源充分利用,通过整合不同的传统物流商,为跨境电商卖家优化物流路径,构建覆盖面更广的物流信息平台,如递四方速递公司。

(3)跨境电商资金信息服务

在该业务模式下,企业致力于建设跨境电商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吸引投资机构和用户入驻,完成信息推送和资金流转,为用户提供融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金融服务,并根据历史交易和资信等信息进行信用评级,定制合理的优惠利率,提供供应链金融一体化专业服务。


二、航空货运公司在各类跨境电商业务中的优劣势

(一)跨境电商贸易业务的优劣势

优势:在该业务模式下,航空货运公司可以凭借自身丰富的航线网络,发挥全球化集约采购的优势,挖掘各地区具有潜力的供应商,从而形成高品质、多样化、有竞争力的产品体系。航空货运公司能够高效率地开拓海外市场,遴选出真正品质好的商品,掌握货源主动权,通过自身物流供应链优势减少中间环节的耗时。航空货运公司可以利用母公司客运常旅客资源,为旅客提供具有地域特色的商品。

劣势:航空货运公司的产品设计、运行测试、海外推广营销等工作经验优势不明显,短期内只能依赖平台合作方负责运营、推广、客服等工作,了解市场一线的客户需求难度大,大数据分析和市场信息收集方面的能力有限。同时,航空货运公司直接从事贸易,会造成贸易资金占用,降低航空货运公司的资金周转率。

(二)跨境电商物流业务的优劣势

优势:在该业务模式下,航空货运公司可以发挥自身的货机及腹舱的运力资源和发达的航线网络资源等优势。另外,航空货运公司在航线时刻和空域资源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同时可以整合上下游资源,优化货物航空运输,拓展地面延伸服务,实现“天地合一”,使得全流程物流更稳定更高效。

劣势:航空货运公司在上门揽收、仓库分拣、报关清关、末端配送等服务环节的能力仍有待完善,在“最后一公里”能力上仍存在短板。航空货运公司唯有从传统运力供应商到现代物流服务集成商转型,才能满足灵活、快捷的跨境电商物流需求。

(三)跨境电商资金业务的优劣势

优势:在该业务模式下,航空货运公司可以利用自身品牌形象以及已有客户资源,培养新客户群体支付习惯,刺激再次消费。

劣势:跨境支付行业的法律和监管环境比较复杂,航空货运公司的风控及合规管理、技术研发团队的支撑作用不足,无论是服务端或技术端,都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目前,Moneybookers、PayPal等客户群体较为稳定,改变用户支付习惯的成本较大,市场竞争激烈,容易陷入“费率战”的困境。

(四)贸易信息业务的优劣势

优势:在该业务模式下,航空货运公司可以利用高品质、高效率的空运品牌形象吸引庞大的商家入驻和消费群体消费,依靠规模和效率提升利润率。

劣势:航空货运公司信息化建设技术和人才资源相对欠缺,网站平台搭建、招商以及吸引浏览量的建设周期长,航空货运公司所处的产业链位置掌握终端客户的信息较少,迅速迭代产品的能力较弱,互联网运营管理经验不足,难以与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网易考拉等主流电商平台竞争。

(五)物流信息业务的优劣势

优势:在该业务模式下,航空货运公司可以在利用自身航线及运力优势的基础上,连接上下游资源,发挥出“集成商”作用,可以为数据平台提供原始的物流信息数据。同时,依托数据平台,优化传统的物流运营,提升效率与用户体验。

劣势:目前航空货运公司业务普遍侧重代理人渠道管理,对全流程物流的布局、终端客户数据采集以及信息系统整合的能力还不够完善。进入该模式的门槛较高,“一站式”的跨境物流产品也只是该业态的初级产品,强大的信息技术是一体化物流管理的支撑。

(六)资金信息业务的优劣势

优势:在该业务模式下,航空货运公司可以发挥自身品牌优势,获取客户群体的信赖,为有投资需求的客户和有融资贷款需求的卖家提供信息服务。

劣势:建立资金信息平台的前期投入资金成本大且风险高,航空货运公司的风险防控、合规管理及资信管理经验缺乏,资金信息服务难以做到准确高效。

三、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航空货运公司应依据自身资源优势,选择与自身能力相匹配的业务模式,从而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并避免资源分散导致的核心竞争力缺失。因此,结合航空货运公司发展各项业务的优劣势,建议如下:

(一)明确目标客户,找准市场定位

面对众多大型跨境电商的竞争,航空货运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所处区域、航线网络布局等方面的情况,走差异化路线,确定清晰地市场定位。首先,明确客户资源和目标群体,可主要发展航企会员和企业大客户等特定群体;其次,以目标客户为中心,掌握终端客户数据并进行市场调研;最后,筛选出高性价比的差异化产品,持续整合海外优质货源、运力和清关配送资源,为客户提供跨境电商综合服务。

(二)打造一体化的跨境电商物流运输服务

目前,为进一步了解并满足市场终端客户的需求,航空货运公司普遍有拓展全流程服务能力的趋势。因此,在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时,建议航空货运公司首先充分发挥航空货运公司的枢纽网络优势,专注于发展跨境物流业务,提供跨境物流专线产品。此外,布局地面操作、清关报关、地面配送等服务,提供门到门一体化的物流服务,实现整个物流链的无缝衔接。争取区域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发展保税仓储和跨境电商物流园区建设等业务,发挥出物流“集成商”作用。

(三)积极探索跨境电商贸易服务业务

在完善一体化的跨境电商物流服务的基础上,航空货运公司可以借物流优势进一步发展跨境电商贸易,在明确产品市场定位的基础上,开发优质货源,丰富品类,保证国际品牌源头直采,充分利用自身在枢纽的空地一体化操作优势,优化“产地直采-航班运输-地面操作-通关检疫-配送运输”全链条速度,为顾客提供产地直达产品。

(四)聚焦核心主营业务,以合作完善整体服务

在跨境电商信息服务业务方面,虽然通过自建电商平台,可以完全掌控销售,企业有很强的自主性,但航空货运公司缺少终端客户的数据,且信息化业务不是航空货运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因此航空货运公司开展该业务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并造成较大的运营压力。因此,建议航空货运公司可以与大型电商平台开展战略合作,通过旗舰店形式入驻知名平台,从而节约前期建设成本,发挥电商平台流量导入的功能。

在资金业务方面,虽然建立自有的资金服务业务,可以增加用户粘性,促进再次消费及沉淀资金,但涉及较大的经营和资金安全风险,企业需要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管理水平,特别是风险评估和资金管理能力。同时,跨境电商业务涉及不同国家的贸易监管,各国政府对于跨境支付行业的监管更趋合规,跨境资金服务应符合海外当地市场及外汇出入境管理,涉及反洗钱和合规等方面问题,取得外汇管理局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跨境外汇等开展跨境支付所必须的金融牌照困难。因此,建议航空货运公司在金融和信息整合能力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不直接开展跨境资金服务的业务,而是与成熟的支付平台企业合作,通过采购资金服务,规避跨境资金服务的经营风险,减少跨境电商经营中的不可控因素。

(作者:黄健威、陈炳辉 南航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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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关税[2016]18号文件,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定执行。这里的按现行规定执行,是指对于无法提供三单比对的进口商品或是非个人自用的物品,征收行邮税。行邮税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是指对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除另有规定以外,均由海关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征收的进口税(包括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新规出台的同时,行邮税税率相应调整,从原先的10%、20%、30%和50%四档税率调整为15%、30%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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