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83
  • Tax100会员 33289
查看: 431|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1999]3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继续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6-14 10:5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yys//200402/t288114.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1999]344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1999]3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继续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9-05-2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继续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
国税函[1999]344号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组建政策性银行的精神,便于国家开发银行应缴纳的营业税集中返还,现对国家开发银行纳税地点问题通知如下:国家开发银行从事贷款业务(包括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应缴纳的营业税,继续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集中缴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