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44
  • Tax100会员 33295
查看: 708|回复: 0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地税流[2002]66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6-14 10: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yys//200609/t288267.html
发文单位: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地税流[2002]66号
文件名: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沪地税流[2002]66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2-02-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地税流[2002]66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5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5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