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5]财税政25号 浙地税一[1995]62号
【发布文号】 [1995]财税政25号 浙地税一[1995]62号
【发文日期】 1995-10-20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地、县、财政局、地方税务避(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稽查分局,省国家税务局外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79号《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人民银行,省工商银行,省农业银行,省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省分行,省农业发展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