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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领域] 网红主播黄薇(薇娅)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13.41亿!税务部门就案件进行通报及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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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 16: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对黄薇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 ... t_13226_529541.html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在税务调查过程中,黄薇能够配合并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其中,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黄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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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12-20 16: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黄薇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 ... t_13226_529542.html


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了查处。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杭州市税务部门要对黄薇进行检查?

答:近年来,税务部门一直重视并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我们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2.黄薇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确认其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3.请问本案中的不同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黄薇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黄薇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税行为进行自查并到税务机关提交补税申请,能够配合调查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占查实偷逃税款的78%,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从轻处罚,对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和报告的少缴税款处0.6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视危害程度依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部分,性质恶劣,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安全,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黄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部分,较隐匿收入不申报行为,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对较轻,处1倍罚款。


4.是否会对黄薇追究刑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本案中,黄薇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加强网络主播税收监管将对平台经济发展产生什么影响?

答:平台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网络主播的税收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对有关网络主播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利于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同时,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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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12-20 16: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税务总局坚决支持依法严肃查处黄薇偷逃税案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 ... 171508/content.html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坚决支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黄薇偷逃税案件。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各种偷逃税行为,坚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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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12-20 16: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社:查处黄薇偷逃税案件再次敲响警钟
直播行业规范发展仍需多部门协同发力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 ... 171509/content.html


12月20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的处理结果。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财税、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再次警示网络主播从业人员,网络直播非“法外之地”,要自觉依法纳税,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对黄薇处理处罚体现税法刚性和执法温度相统一

此案是近期税务部门查处曝光的又一重大案件。多名财税和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本案涉案人员社会关注度高、涉案金额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彰显有关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据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其隐匿收入偷税但在检查立案后主动补缴和报告的部分,处0.6倍罚款;对隐匿收入偷税未主动补缴的部分,处4倍罚款;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处1倍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本案中,税务部门对当事人不同的偷逃税手段处以不同倍数罚款,既体现了依法查处的法律权威,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反映税务部门宽严相济,坚持执法力度和温度相统一。


近年来,平台经济、直播带货迅猛发展,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先后查处多起偷逃税案件,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税务部门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多名专家表示,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税收大数据威力的日益显现,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偷逃税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


在规范监管的同时,税务部门对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给予了包容性的自查整改期。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印发通知,明确网络主播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据了解,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税务总局同时明确,对自查整改不彻底、拒不配合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网络主播应该珍惜机会,积极自查整改,自觉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


“国家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不应成为新业态从业人员逃避纳税义务的护身符。”汤继强说,网络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不只是头部主播,每个取得收入、符合纳税标准的网络主播都应自觉依法纳税。


网络直播行业应加强规范和自律

网络主播依托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往往收获很多粉丝,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其一言一行已不只代表个人,也影响着粉丝和公众。


当前,互联网营销师已经成为人社部等部门认定的新兴职业。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表示,网络主播等新兴职业人员在享受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红利的同时,应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知名头部网络主播相继因偷逃税被处罚,让人震惊之余更需反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说,这些拥有“超高流量”的公众人物偷逃税,不仅危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更对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带来不良影响。


“近年来,网红经济快速发展,当前的业务形式、盈利模式,让网红主播快速‘蹿红’,并毫无障碍地将‘流量变现’,不少青少年甚至认为‘读书不如当网红’,幻想‘一夜爆红’,而不再相信脚踏实地的努力,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张斌表示。


直播行业发展迅速,但与其相匹配的标准化、成熟的行业规范尚未形成。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网络主播等直播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网络主播的行为不能仅靠个人自律,行业协会应发挥相应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引导网络直播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传播正能量。


中国广告协会2020年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分别从商家、主播、平台经营者、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用户五大主体出发,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这一行业自律规范的出台,是整治当下直播带货乱象,规范各方行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有力之举。


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的同时更要加大规范执行力度。“要对网络平台、经纪公司、网络主播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偷逃税等违法失德行为的网络主播采取行业抵制或限制惩戒手段。”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提出,“本案中,根据税法规定,涉案当事人如果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受到行业相应处罚约束,不能‘船过水无痕’。”


行业健康发展需压实平台企业责任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提出,税务部门查实的案情显示,黄薇2019年至2020年期间隐匿个人从直播平台获取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对此,直播平台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据了解,目前,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的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税务部门难以精确掌握网络主播的真实身份和收入信息。网络平台、经纪公司对网络主播的纳税引导不够,甚至存在个别中介帮助网络主播偷逃税,危害国家税收安全。


“直播平台直接向网络主播支付报酬,深度掌握网络主播的收入情况,应担负起应有的涉税责任,切实履行好告知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并定期向网信、税务部门报送重点网络主播身份、平台收入等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偷逃税。”杨小强说。


“税务部门已经印发通知,对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和帮助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第三方等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直播平台企业等要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能为网络主播偷逃税出谋划策。


一些平台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案件的曝光,进一步认识到平台企业的监管义务,将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我们将会在网络主播注册时,就明确告知其纳税义务,并和网络主播、经纪公司等共同承诺依法纳税,从源头上负起责任。”一家平台负责人提出,下一步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备网络主播收入支付、税款扣缴有关制度,严格网络主播取酬账户管控,坚决抵制支付报酬不开票的行为,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范行业管理需凝聚多方合力

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万亿市场的直播电商》报告显示,2021年直播电商规模将扩大至2万亿元。


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已成为当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许生表示,多元化平台、多群体入场给网络直播带来了更多可能性,但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网络主播网上从业,无实际经营地址、流动性强,一定程度上存在各地监管责任不清晰的难题,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协同发力,共同促进直播行业健康长远发展。


“传统行业经历多年发展,已建立起行业会计核算制度,从业人员、企业的财税处理已基本标准化、制度化。相比之下,直播行业尚缺乏类似的行业规范。”许生提出,网络直播收入来源五花八门,收入性质划分存在模糊地带,较难从传统渠道获取其上下游业务的准确数据,客观上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大,也助长了从业人员的偷逃税行为。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适应行业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直播电商涉及的“坑位费”“打赏”、直播佣金等多种收入进行规范核算,为依法纳税提供基础保障。


施正文建议,可通过立法或制定行政法规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直播带货过程中不同主体、不同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责任义务,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监管依据,也为经营者划定法律红线。


规范直播行业发展,各相关部门正在联合发力。未来,仍需聚焦完善制度,着力构建跨部门、多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和涉税问题协同处置,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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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12-20 16: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新闻社:薇娅偷逃税被查,网络直播税收秩序规范迎来新拐点

来源:中国新闻社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 ... 171510/content.html


今天,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案件的处理情况。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坚决支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黄薇偷逃税案件,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各种偷逃税行为,坚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经查,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薇娅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查处薇娅偷逃税案背后,给社会各界带来哪些警示?

一:不问名气大小,不管流量多少

近年来,包括网络直播在内的新经济新业态迅猛发展,在保护新业态蓬勃生机的同时,税务部门一直重视并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不断通过税收大数据对网络直播行业进行税收风险核查。

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明确提出对存在涉税风险的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

换言之,不问名气大小、不看流量多少,是否遵纪守法是唯一的判断标准。

据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税务部门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过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二:网络主播们该怎么办?

直播电商产业发展可谓迅猛,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万亿市场的直播电商》报告显示,2020年直播电商整体规模达到1.05万亿元,2021年这一规模将扩大至2万亿元。而根据商务部此前公布的数据,2020年上半年全国电商直播活跃主播人数超过40万。

行业“大姐大”被罚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这是一次响亮的警钟声,敲打着每一位网络主播,让他们意识到过往有着偷逃税行为的应第一时间积极整改,切莫尝试在税收体系中玩“躲猫猫”。

这是一堂严肃的法治课,教育着每一位网络主播,他们的税法遵从度必须要能跟得上迅速增长的财富,在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答记者问中,违法的事实依据、处罚的法律依据都一目了然,一位好的带货达人应先是一位合格合规的纳税人。

这是一瓶潜在的催化剂,推动着网络直播行业强化行业自律,逐步形成行业惩戒措施和机制,为直播行业未来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关键基石。

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过程中,税务部门始终秉持着宽严相济的态度,为网络主播们的“自我救赎”打开了一扇窗,在税务总局发布的上述通知中明确指出,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据悉,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

必须承认,过去一段时间以来,网络主播纳税问题不断在舆论场升温,此次大案浮出水面后,网络主播们不用人人自危,而应正视反面教材带来的正面作用,与政府、行业、平台等各方一道共建长期良好的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生态。


三:加强网络直播税收监管有何影响?

网络直播行业不是“税收盲区”,对其涉税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将成为常态,加强监管对整体平台经济和普通老百姓而言都将释放利好。

从平台经济角度来说,无形之中,偷逃税者等于变相增加了那些诚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得诚信纳税人相较于偷逃税者而言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更为可怕的事情是,由于偷逃税行为造成的实际税负不公,可能会驱使社会上其他纳税人争相效仿,导致诚信纳税人越来越少,劣币驱逐良币下整个市场都将变得乌烟瘴气。

监管部门对平台经济向来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对于网络主播的涉税问题整治和查处将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共基础设施、民生福利改善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偷逃税直接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国家在公共事业上的投资来源,最终会“偷走”我们本应该享受到的社会公共服务。

税收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调节收入分配,不同收入群体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比例不同,高收入者纳税多,低收入者纳税少,这有助于在二次分配环节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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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12-20 17: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新微评:薇娅偷逃税被罚,释放三重信号!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21/12-20/9634018.shtml


继“雪梨”之后,直播带货“一姐”薇娅(真名:黄薇)也因偷逃税被罚,消息一公布,令人震惊。

经查,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薇娅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薇娅被罚,释放三重信号。


一是巨额罚单彰显税收公平

人们震惊于薇娅偷逃税数额如此巨大,也震惊于头部网络主播如此狂赚却无视法律的狂妄大胆。赚这么多,却千方百计偷逃税,严重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严重缺乏对社会的责任。

薇娅偷逃税案件可谓是“一次违法,终生难忘”。而处罚力度之大,充分显示税务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彰显了税收公平,影响深远。

如今,薇娅被罚,再次向社会发出强烈警示: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明星还是网红,触碰法律底线,都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

  诚信守法,是做人的基本。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多火,不管你多红,也不能财迷心窍,不能心存侥幸去逾越法律的红线!越线必被查处。

  二是不让网络直播成税收盲区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频频出手,薇娅、雪梨、林珊珊等知名网络主播领到了巨额罚单,这些人因为自己的偷逃税行为付出惨痛代价。
  当前直播带货经济如火如荼,头部网络主播们赚得盆满钵满,享受发展红利的他们本应该带头遵纪守法,诚信纳税,发挥好行业的示范作用,但是薇娅们显然没有做到这些基本的要求,偷逃税成为网络直播行业的潜规则。
  一些网络主播们,掉进钱眼,只顾挣钱,不想承担与收入相匹配的社会责任,想方设法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有的背后还有精通财务知识的“高人”运作,但是无论如何都难逃执法部门的天眼。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偷逃税行为的精准打击。
  税务部门不断出手,也给网络主播们上了一堂严肃的法治课,高速发展的网络直播行业不会成为法外之地,不能成为税收的“灰色地带”和盲区。
  税务部门严查网络主播偷逃税,警示其他网络主播不要重蹈覆辙,要自觉依法纳税,提升税法遵从度。

  三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共同富裕
  国家不断强调,要促进共同富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明星艺人、网络主播们属于高收入群体,因此,税务部门严查偷逃税,也释放了对高收入群体加大税收监管力度的信号,有助于维护法律尊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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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12-21 10: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薇娅偷逃税案件后续】

薇娅在其微博@薇娅viyaaa 发表致歉信,称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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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APP已经找不到薇娅直播间。对此,淘宝客服表示,因违反相关规定,该主播账号已被冻结了。但店铺没有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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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娅丈夫@谦寻-董海锋 发博:作为丈夫难辞其咎。我们聘用进行税务统筹的机构均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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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消息称,薇娅公司已通知员工回家休息,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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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经查询,薇娅微博、抖音号、淘宝直播间、快手、小红书等平台账号相继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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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12-21 14: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V主播偷逃税被罚,必须算清主播收入这笔账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何慧敏

原文链接:https://m.weibo.cn/detail/4716774710312995


12月20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薇娅)偷逃税的处理结果。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对此,薇娅发道歉信称将积极筹措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据12月20日央视网消息)。


近年来,新兴直播经济蓬勃发展,捧红了诸多网络主播,在直播带货面前,主播甚至成为了品质、信誉的保证。然而与流量和影响力相伴而生的社会责任,部分主播没能扛起来。前有雪梨、林珊珊,后有薇娅,自己赚得盆满钵满还贪心不足,做起偷漏税的勾当。其行为不仅违反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是突破底线,严重影响税收环境的法治公平。


为何主播行业成为偷税漏税集中爆发地?这或许与网络主播缺乏自律意识以及行业监管存在盲区有关。一方面,在直播行业“快速变现”“流量经济”思维下,部分主播和相关从业人员被金钱冲昏头脑,守法意识淡薄,故意隐匿灰色收入偷逃税,甚至找“高人”策划运作,危害国家税收安全。另一方面,网络主播收入多元,资金流向复杂,并且没有实体经营地,常会出现属地监管责任不清问题。再加上部分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制度不健全留下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的漏洞,导致税务部门难以精确掌握网络主播的真实收入信息,监管困难。目前就税务部门通报情况来看,薇娅涉及的偷漏税行为就包括隐匿直播平台佣金收入,将直播佣金、坑位费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等。


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收是保证国家财政稳定和公共服务资源充足的关键。对于知法犯法、贪心不足的主播及从业人员,必须严厉打击,将偷油的老鼠赶走。首先,头部网络主播作为高收入人群和公众人物,必须提高自己的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加强自律,依法纳税,诚信带货。其次,平台企业必须认清自己的监管责任,一方面及时上报主播的真实信息、收入情况、税款扣缴情况等,让主播收入这笔账算得更清楚。另一方面平台企业要强化对主播的守法意识教育,引导其依法纳税,对于屡教不改的劣迹主播坚决“禁播”。再而,相关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强化直播行业税收监管,引入有针对性的专业规范核算方法,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强化收入监管,不让任何一笔税收溜走。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此次对薇娅的惩罚,再次彰显了我国对偷漏税的打击力度。相信这一次“查税风暴”会让更多主播警醒,网络直播不是法外之地,守法面前没有红人,逃避缴税义务必须严惩!“贪心不足蛇吞象”的寓言已经在现实上演,任何想“躲猫猫”在税收上玩猫腻的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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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12-21 15: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度关注|直播不是法外之地

作者:薛鹏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文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9714197890397218&wfr=spider&for=pc


12月20日,税务部门发布通报,头部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被罚共计13.41亿元。调查显示,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近年来,随着直播带货成为电商平台最大的增长点,网络主播的收入也水涨船高,部分头部主播的单场带货交易额达到千万甚至上亿元。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再次警示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网络直播并非法外之地,要自觉依法纳税,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处罚主播偷逃税行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加强网络主播税收监管给平台经济带来哪些影响?近期几起案件为何都由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豪。


税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13.41亿元的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

记者:直播带货是近年来涌现的一个新兴业态,对头部主播偷逃税行为严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于文豪: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平台经济、直播带货等一大批新业态新模式涌现出来,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生活、对冲行业压力、带动经济复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诸多利好消息难以掩盖行业“粗放式”发展的现实。一些明星、网红直播带货“翻车”引发舆论热议,偷逃税、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等问题频频曝光,“粗放式”发展的行业亟须正确的引导和规范。


在主播黄薇之前,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查处了朱宸慧、林珊珊等多起偷逃税案件,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


在本次案件中,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确认其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直播带货除了要遵守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外,还要注意遵守税法,不能忘记乃至逃避依法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本次依法作出的处罚13.41亿元,主要组成部分有:对其隐匿收入偷税但在检查立案后主动补缴和报告的部分,处0.6倍罚款;对隐匿收入偷税未主动补缴的部分,处4倍罚款;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处1倍罚款。


这样的处理处罚决定,一方面坚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了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反映税务部门宽严相济,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更好利用法律税收工具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记者:与此前查处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款案一样,本次案件也是由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发现并处理的,您如何看待这些案件的相似之处?偷逃税会有什么恶劣影响?

于文豪: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提供的公共基础设施、民生福利改善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偷逃税直接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国家在公共事业上的投资来源,最终会“偷走”我们本应该享受到的社会公共服务。从平台经济角度来说,偷逃税者等于变相增加了那些诚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得诚信纳税人相较于偷逃税者而言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劣币驱逐良币可能影响整个市场发展。


直播行业不是“税收盲区”。从朱宸慧、林珊珊案再到此次的黄薇案,主播偷逃税行为相继受到严肃处罚,体现了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名气再大、人气再高,一旦偷逃税都难逃制裁。身为头部主播,更该带头守法,享受新业态带来的制度红利,必须展现与之匹配的法治素养。自觉依法纳税,法治轨道内的流量变现才有意义,规范发展的新业态才有未来。


值得注意的是,梳理税务机关的通报可以发现,这几起案件都是由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后,依法依规立案检查并处理的。


首先,浙江的直播经济走在全国前列,是浙江的一张“金名片”,而杭州又是浙江省内的排头兵。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浙江省直播电商交易额6092.1亿元,占全国交易总额的28.4%,规模居全国第一。杭州市的数据也十分亮眼,1至10月,杭州直播电商交易额达5024.8亿元,占全省直播电商交易总额的82.5%,规模居全省第一。仅仅今年10月,浙江全省开播主播数约19.9万人,从地市分布来看,杭州市开播主播数6.9万人。如此庞大的经济规模和主播数量,如果不加强监管和引导,任其“野蛮生长”发生偷税漏税等行为,不仅损害国家的利益,对社会也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其次,利用大数据和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税收管理方式是当前世界各国税收征管改革实践的普遍做法。直播经济有其自身特点,纳税人规模迅速增长,跨境、跨区域、跨行业经营日渐广泛,纳税人生产经营从实体化向虚拟化、电子化转换,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更加突出。涉税数据获取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有效途径。


最后,浙江当前正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全国走向共同富裕探路。税收作为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共同富裕必须在依法保护合法收入的同时,更好利用法律税收工具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直播行业发展迅猛、社会影响力大,更需要头部主播带头守法,需要各方面共同维护好人民信任的网络直播空间

记者:作为网络直播领域顶流的薇娅,因偷逃税被严厉处罚,对主播们、对该行业意味着什么?

于文豪:作为知名头部网络主播,薇娅粉丝众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遗憾的是,在依法履行公民纳税义务上,她没有作出应有示范。本次对其偷逃税行为进行惩处,是一堂严肃的法治课,警示教育每一位网络主播,一位好的带货达人首先应是一位合格合规的纳税人,也警示网络直播从业者,法律红线不能碰,国家推出多项优惠政策支持新业态的发展,但这些税费优惠政策不是可以随意钻的空子。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监管部门的规范和引导。对直播行业来说,头部主播偷逃税行为被严惩,警示平台进一步认识到自身的监管义务,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对直播行业加强税收征管是规范税收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应有之义,也是促进直播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举措。政府对新兴业态发展的态度是包容审慎,但绝对不会纵容逃税。


今年以来,针对直播等新业态的规范税收秩序举措不断出现,推动直播行业、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今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在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在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中,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


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提出对网络主播等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网络主播等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责令限改,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助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依法查处。


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过程中,税务部门始终秉持宽严相济的态度,为网络主播的“自我救赎”打开了一扇窗。据了解,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以来,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


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记者: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经济增长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如何加强齐抓共管,推动直播经济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良性发展?

于文豪:作为普遍看好的下一个万亿级市场,直播带货是真正的“风口”还是“一阵风”,取决于其创新力,更取决于其发展走向。毕马威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万亿市场的直播电商》报告显示,2020年直播电商整体规模达到1.05万亿元,2021年这一规模将扩大至2万亿元。必须客观看待和正确把握直播经济的发展趋势,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规范引导直播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首先要研究如何优化税收征管服务,做到税负合理、公平,促进与规范并重、支持与引导并重,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增强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要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的执法能力,创新适应平台经济和新业态新模式的征管技术与方法,努力实现应收尽收;要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适时通过税收法律法规回应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促进平台经济自我合规、主动合规,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的纳税氛围。


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是直播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从人社部增设互联网营销师新职业,将之纳入统一管理,促使其更好为消费者服务,到商务部对《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行业标准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加快推进;从继续指导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等,到浙江等地推动利用区块链技术对直播电商进行监管,助推解决电商交易的诚信问题,齐抓共管的局面正在推动直播经济发展告别“野蛮生长”。


我国消费升级趋势方兴未艾,消费结构从温饱型、小康型向富裕型、享受型转变,消费者购物不再仅仅关注价格,商品质量好、服务体验优等都是人们消费的重要动力,直播带货等新消费模式前景光明、大有可为。直播带货的各参与方应认识到,只有靠诚信经营、品质过硬才能持续较快发展。


越来越多这样的努力汇聚在一起,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直播经济的发展前景才能真正令人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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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12-21 15: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


财联社12月20日电,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过程中,税务部门始终秉持着宽严相济的态度,为网络主播们的“自我救赎”打开了一扇窗,在税务总局发布的上述通知中明确指出,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据悉,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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