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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领域] 严打演艺圈偷逃税!邓伦偷逃税被处罚并追缴1.06亿元,税务部门就案件进行通报及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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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5 16: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邓伦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

来源:第四稽查局

原文链接: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xwdt/swxw/202203/t462378.html


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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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2-3-15 16: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邓伦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

来源:第四稽查局

发布时间:2022-03-15

原文链接: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xwdt/swxw/202203/t462379.html


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邓伦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了查处。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要对邓伦进行检查?
  答:上海市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税收综合治理,提示辅导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并督促整改。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2.邓伦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认定其偷逃税款4765.82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399.32万元。

  3.请问本案中不同的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邓伦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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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2-3-15 17: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社:邓伦偷逃税等涉税违法案件曝光 税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来源:新华社

  3月15日,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曝光邓伦偷逃税案件,对其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同时,安徽省安庆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和福建省泉州市骗取出口退税案的犯罪分子也受到法律制裁。

  专家学者普遍认为,接连曝光的一系列涉税违法案件,彰显税务部门对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紧盯不放、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和维护国家税法权威的坚定决心。同时也表明国家对文娱领域和网络直播行业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不是“一阵风”,税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邓伦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部分,处0.5倍罚款;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部分,处4倍罚款。
  
  “不同的罚款倍数充分考虑了不同税收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范子英认为,邓伦偷逃税行为的处罚与此前类似案件的处罚保持了一致性,既充分考虑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又维护了严肃查处偷逃税行为的税法权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庞凤喜表示,从去年的郑爽、朱宸慧、林珊珊、黄薇到今年的平荣、邓伦,在严肃查处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已经成为常态,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无论多大影响力的个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就会被查处和曝光。
  
  “系列典型案件的曝光,释放了严监管的信号,税务部门常态化打假、精准性监管、典型性曝光,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每个纳税人都应自觉依法纳税,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婷婷说。
  
  从邓伦案件披露内容看,税务部门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通过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先提示提醒,再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经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再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稽查并公开曝光。
  
  “税务部门的‘五步工作法’将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作为立案稽查的前提,充分体现了税务执法的‘温度’和‘柔性’;对警示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依法进行立案稽查和公开曝光,又充分体现了严格执法的‘力度’和‘刚性’。”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小强表示,这真正做到了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税收研究所所长张敏翔表示,在税收监管日益加强的情况下,任何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都将无所遁形,对每个行业每个纳税人而言,诚信纳税才能行稳致远。(记者 王雨萧 桑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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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2-3-15 17: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央媒评邓伦偷逃税:
没想到邓伦也偷逃税!似乎忘了身为“榜样”该遵纪守法

3月15日,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引发关注。


据中国新闻网发布微评:“没想到邓伦也偷逃税!”在税务部门今日公布邓伦涉嫌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消息后,网上哗然。前有主播薇娅、雪梨,今有邓伦,“偷逃税”怎么就成了一部分公众人物屡次试探的底线?


去年以来,税务部门频频出手,薇娅、雪梨、林珊珊等知名网络主播均领到了巨额罚单。在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他们似乎都忘了身为“榜样”,应该存有的遵纪守法、诚信纳税观念。掉进钱眼,只顾挣钱,不想承担与收入相匹配的社会责任,大概是这些人正在一心琢磨的事。邓伦今次被查也是一次有力的提醒:再“狡猾”,也逃不过执法部门的“火眼金睛”。


再看一眼邓伦个人微博简介——“好好做人,认真演戏”,这时成了一句极度可笑的标签。真的,从艺先守法吧。


截屏2022-03-15 下午5.25.36.png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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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2-3-15 17: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邓伦就偷逃税道歉

截屏2022-03-15 下午5.29.28.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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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伦的抖音及工作室微博账号已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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