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60
  • Tax100会员 32618
查看: 426|回复: 0

国税函[2004]8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334
2020-6-5 12: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04/7/7/art_8409_11108.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4]888号
文件名: 国税函[2004]8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4-07-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4]888号

【发布文号】 国税函[2004]888号
【发文日期】 2004-07-07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流[2004]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4]002号)和《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下列险种免征营业税:?

一、 恒康天安附加“母子安康”母婴疾病保险;?

二、 恒康天安附加“伊人风采”女性疾病保险;?

三、 恒康天安“金多多”两全保险(分红型)10年期;?

四、 恒康天安“金多多(B)”两全保险(分红型)5年期、8年期;?

五、恒康天安“天才宝(B)”两全保险(分红型)(新费率);

六、恒康天安“溢财宝(B)”两全保险(分红型)(新费率)。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