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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函[2005]18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邮政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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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0000565
发文单位: 吉林省地税局
文件编号: 吉地税函[2005]18号
文件名: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函[2005]18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邮政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5-02-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邮政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吉地税函[2005]18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邮政企业经营困难的实际,考虑到其行业特点和承担的社会公益义务,为了支持邮政企业的发展,依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有关规定,经研究,对邮政企业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2005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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