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租使用的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案例]13000524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的通知》(财税地字[1986]8号)中规定: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房产税”,那么您无租使用的房产应按自用房产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 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中规定: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个缴纳。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因此,您应按当地的标准缴纳土地使用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