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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局 (87)鲁税三字9号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如何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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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山东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87)鲁税三字9号
文件名: 山东省税务局 (87)鲁税三字9号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如何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87-03-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如何处理问题的通知
(87)鲁税三字9号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如何处理问题的通知
  (87)鲁税三字9号
  全文有效
  1987-03-13
  各市、地税务局:
  最近,有的地方询问,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如何处理问题。经研究,我们认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的。
  凡经批准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
  但减免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不能随同减免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用于归还贷款或新产品开发基金等支出。
  应全额并入企业损益处理,希研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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