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21
  • Tax100会员 33110
查看: 802|回复: 0

云南省税务局 云税四字[1989]106号 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对<关于中、小学校办企业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的批复》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246
2020-7-23 12: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云南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云税四字[1989]106号
文件名: 云南省税务局 云税四字[1989]106号 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对<关于中、小学校办企业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89-10-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对<关于中、小学校办企业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的批复》的通知
云税四字[1989]106号


  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对<关于中、小学校办企业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的批复》的通知
  云税四字[1989]106号
  全文有效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81号《对<关于中、小学校办企业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中、小学校办工厂、勤工俭学及科研本身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中、小学校举办对外营业的商店、招待所等的房产及土地和出租房产及用地应照章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体制规定报经批准给予减免税照顾。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