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827
Tax100会员
28023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税法及解读
›
地方涉税政策
›
浙江
›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 浙价费[2002]86号 浙江省物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个体工商户,个税经营所得汇算进行中,这些税惠请收好~
大企业税务新“枫”吹来服务暖风
2023,减税降费这一年
【办税】自助终端--自然人信息登记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如何填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608
|
回复:
0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 浙价费[2002]86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民用煤免征铁路建设附加费的通知
[复制链接]
浙江政策君
浙江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9334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9334, 距离下一级还需 69554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9334, 距离下一级还需 69554 积分
积分
19334
发消息
2020-7-18 11: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
文件编号:
浙价费[2002]86号
文件名: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 浙价费[2002]86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民用煤免征铁路建设附加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2-03-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民用煤免征铁路建设附加费的通知
浙价费[2002]86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民用煤免征铁路建设附加费的通知
浙价费[2002]86号
全文有效
2002年3月18日
省铁路建设投资总公司:
鉴于杭州煤制品厂供应的民用煤使用者主要是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和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居民,以及历年来从未征收铁路建设附加费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杭州市燃料有限公司所属煤制品厂铁路[402]专用线到达的民用煤(年供应量15万吨)免征铁路建设附加费,已收费款予以退还。请你公司认真执行。
浙价费[2002]86号
,
浙江省财政厅
相关帖子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市管〔2022〕46号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监管服务举措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五批)的公告》的解读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财税政〔2021〕11号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确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告2019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次数的公告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共青团浙江省委 [1995]财工38号 团浙联[1995]33号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共青团浙江省委关于调整企业共青团组织活动经费标准的通知
•
浙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劳社劳薪[2004]119号 浙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地税发[2005]121号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 浙财综字[2005]134号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
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物价局、教育厅、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建设厅、农业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编委办、总工会 团省委、妇联 浙劳社就[2006]61号 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物价局、教育厅、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建设厅、农业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编委办、总工会 团省委、妇联转发关于贯
•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民民[2007]166号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申请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地税发[2007]80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
•
浙江省财政厅 浙财农税字[2007]20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契税征收管理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热点答疑
人社政策
内蒙古
宁夏
山东
辽宁
法律法规
广西
甘肃
海南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