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49
  • Tax100会员 33165
查看: 556|回复: 0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发[2001]186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电力建设贷款统一汇缴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15 11: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0225
发文单位: 吉林省地税局
文件编号: 吉地税发[2001]186号
文件名: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发[2001]186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电力建设贷款统一汇缴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1-12-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电力建设贷款统一汇缴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1]186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从1988年开始,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及各地分支机构向地方电厂、输电线路、变电所发放“地方电力建设专项贷款”用于技术改造。
  对于这部分贷款应缴纳的营业税,各市县地税局通过建设银行基层经办行代扣代缴了部分税款,省局直属征收分局也在省能源交通总公司集中扣缴了部分税款。由于贷款项目分散在全省各地,资金由省公司统一管理和核算,给税收检查和核实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为统一掌握地方电力建设贷款的计税利息收入,准确计算征收应纳营业税,省局决定,从2001年10月1日起,各地建行分支机构停止代扣代缴地方电力建设贷款营业税,应纳税款由省建行、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在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统一汇总缴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