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分包都需税务局代开发票,交税流程?
[案例]130002379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第十一条关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方不再是法定扣缴义务人,所以发票开具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由分包人自行申报缴纳分包建安工程的税款,并向总承包人开具分包部分的发票。 对于总承包人,可全额开具建安工程的发票,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分包人提供的发票以及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按抵减应税营业额后的差额进行申报纳税。 另外,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对于分包给个人(含个体工商户)的工程,总包人不得抵减应税营业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