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一个敬老院,能否享受优惠呢?
[案例]130002559
根据全国老龄委办公室联和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委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第三条(三)规定,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