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单独的技术服务是否可以免征营业税?
[案例]13000265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1999]273号)的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 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 因此,企业提供单独的技术服务不可以免征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