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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2332 在国外网站上订阅信息库的会员费如何代扣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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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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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0 11: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国外网站上订阅信息库的会员费如何代扣税金?
[案例]130002332

1、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 因而,对于贵企业付给境外企业的该项信息服务费,因为该境外企业属于为境内企业提供的劳务,所以应属于上述应征营业税范围。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因而,贵企业应作为此项服务费的营业税代扣代缴义务人。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 因此,境外企业为贵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境内企业支付境外企业该项服务费,如果该境外企业属于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则按您所述的 该项信息服务费其劳务发生地应在境外,这种情况下不属于非居民企业 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不需扣缴企业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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