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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2706 发票金额是否能减去媒体费金额的差额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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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10 11: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票金额是否能减去媒体费金额的差额缴税?
[案例]13000270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 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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