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51
  • Tax100会员 33157
查看: 487|回复: 2

财政部 财税[2011]6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9 11: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765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文件编号: 财税[2011]66号
文件名: 财政部 财税[2011]6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8-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减轻邮政企业改组改制后增加的营业税负担,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继续对邮政企业为邮政储蓄银行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金融业务取得的代理金融业务收入,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对于本通知到达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允许从纳税人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或予以退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9]7号)到期停止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点评

财税[2011]66号  发表于 2020-7-29 14: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

主题

6452

帖子

6514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6514

2020税务高考

2020-7-29 14: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 财税[2011]6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