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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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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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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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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国发[1978]104;
3、冀政[2006]67号;
4、办字[2006]77号;
5、冀劳社[2006]67号;
6、冀劳社[2008]30号;
7、冀人社字[2013]265号;
8、相关实施文件。
| * 申请条件:
| 取得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资格的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应在15日内向市社保局离退休待遇审核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金计发手续)。
| * 办理材料:
| 1、正常退休:
(1)《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
(2)参保人员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2、提前退休:
(1)特殊工种或其他政策规定提前退休的提供《河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
(2)因病提前退休的提供《河北省参保人员因病提前退休审批表》;
(3)参保人员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 * 办理流程:
| (1)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经办人员审核提交材料;
(3)审核通过的,打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加盖审核章;
(4)拟退休参保人员到社区办理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手续。
(5)生成《领取银行帐号开户通知单》交参保单位;
(6)参保单位持《领取银行帐号开户通知单》到指定发放机构为新增待遇人员领取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7)从办理退休手续的下月起计发养老金。
| 办理期限:
| 即时办理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受理部门:
| 市社保局
| * 办理地点:
| 石家庄市向阳路25号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0311— 886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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