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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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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件编号: |
通人社规〔2018〕18号 |
文件名: |
关于2018年调整市区企业临时工养老生活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8-07-16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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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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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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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区享受养老生活补贴费的原城镇户籍的临时工,从2018年1月1日起,每月生活补贴费计发标准上调60元,具体标准如下:
工作年限
| 调整前标准
| 调整后标准
| 满5年
| 1133元
| 1193元
| 满6年
| 1140元
| 1200元
| 满7年
| 1147元
| 1207元
| 满8年
| 1154元
| 1214元
| 满9年
| 1161元
| 12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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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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