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52
  • Tax100会员 27970
查看: 409|回复: 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1996〕5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发展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4474
2020-6-26 11: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0000000002010102725421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财税字〔1996〕55号
文件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1996〕5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发展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
发文日期: 1996-08-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发展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
财税字〔1996〕55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你行农发行字〔1996〕1号文《关于申请免征印花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你行提出的对政策性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规定,决定对你行办理的农副产品收购贷款、储备贷款及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贷款等财政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其他贷款合同照章征收印花税。
二、关于你行提出的对资本金、公积金等免征印花税问题,按照国务院从严控制减免税的精神,不再给予特殊政策,一律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