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非税收入征收激励与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财非[2011]432号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非税收入征收激励与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财非[2011]432号
全文有效
2011年6月3日
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组织好省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执收单位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省本级非税收入征收激励与考核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该《办法》先选择部分部门、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进行试点,逐步完善后,再根据有关情况扩大实施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