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37
  • Tax100会员 27979
查看: 377|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4〕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银行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具体范围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713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130
2020-6-20 10: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ainan.chinatax.gov.cn/lawlibrary/yys/22983.j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发〔1994〕88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4〕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银行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具体范围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4-04-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银行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具体范围的通知
国税发〔1994〕88号

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对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不征税。最近,部分地区税务机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人民银行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具体范围。为统一税收政策,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对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不征税,是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