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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地税发[1996]248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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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ldms/front/lawArticleInfo/infoShow.do?lawArticleId=11189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黑地税发[1996]248号
文件名: 黑地税发[1996]248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6-12-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
黑地税发[1996]248号

注释:全文废止或失效。参见:《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黑地税发〔2007〕106号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完善营业税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营业税问题解答
一、出租汽车公司收取管理费、租赁费的同时代收的养路费、保险费在计征营业税时可否给予扣除?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代收款项应并入营业收入额征税,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出租汽车公司收取管理费、租赁费的同时代收的养路费、保险费在计征营业税时可给予扣除。
二、出租汽车公司出租车辆收取的风险抵押金如何征收营业税?
出租汽车公司出租车辆时向承租人收取的风险抵押金按合同规定不予返还的直接按租赁业征收营业税,按合同规定到期返还给承租入的,在合同期内不征税,到期不返还的应征收营业税。
三、以房抵债是否征收营业税
由于企业破产以房屋抵债的暂不征税,对于其他情形以房屋抵债的应征收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002号文件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将土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可否比照办理?
可比照办理,暂免征收营业税。
五、对立法、司法、行政单位超标准收费征税的计税依据应如何确定?
按收费全额征税。
六、粮食部门收取的整晒费如何计算征税?
粮食部门收购粮食时收取的整晒费应按收入全额征税,随粮调入的整晒费不再征收营业税。
七、监狱招待所接待探监人员取得的食宿费收入是否征税?
鉴于监狱招待所的特点,为更有利于罪犯改造,其接待探监人员取得的食宿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
八、房改中,按房改政策单位向职工出售现居住住房是否征收营业税?
为了配合住房制度改革,考虑到单位向职工出售住房价格较低,纳税确有困难,其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
九、房屋开发公司代收费用是否征税,对其转给收费单位的收入,收费单位是否也要征税?
对房屋开发公司销售商品房代收的各项费用应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中征收营业税。收费单位收到房屋开发公司代收的费用,根据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两个条件确定收费是否征税,或根据营业税有关规定确定税目归属后征税。
十、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教育劳务的免税范围如何界定?
对符合免税条件的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必须是国家教委承认学历的小学、中学、大学、中专、技工学校才能给予免税照顾,对其举办各类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等取得的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十一、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房产部门收取职工、居民住房的房租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条例规定,对单位和个人收取的房租费收入应一律征收营业税,但考虑到我省的实际,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房产部门向本单位职工及居民收取的房租收入(不包括营业性用房的房租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
十二、对医疗单位附设的美容院(科)如何征税?
对医疗单位附设的美容院(科)凡其收入同医疗单位统一核算的不征营业税,单独核算或与医院采取按比例或定额分成的,应征收营业税。
十三、企业间占压款项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利息)应如何征税?
应根据提供劳务的性质确定,企业间因销售货物占压货款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利息),不征收营业税。提供营业税征税劳务的则应并入营业收入征收营业税,如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因拖欠工程款而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利息)应并入工程收入征收建筑业营业税,提供资金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利息)则应征收金融保险业营业税。
十四、银行将企业房产收回抵顶贷款本息,再将房产出租的应如何征税?
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按金融保险业征税,房产出租收入征收服务业一租赁业营业税。
十五、商业企业出租柜台应如何征税?
商业企业出租柜台收入,不分对内对外,一律按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十六、液化气检测站(中心)在检测业务中发生零星更换配件应如何征税?
液化气检测站(中心)对液化气缸进行检测业务属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在检测过程中发生零星更换配件收入,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应征收营业税。
十七、保险公司开展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免税是否含一年期?
含一年期。
十八、对公用电话亭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对公用电话亭收取的电话费收入按全额征收营业税。
十九、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对外包办酒席收入如何征税?
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取得的职工就餐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对外包办酒席收入应单独记帐征收营业税,内外收入划分不清的,一律按服务业征税。
二十、动迁补偿费是否征收营业税?
按政府统一规划,被迁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动迁补偿费,不征营业税。
二十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10号文件规定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大专院校技术转让收入,可否比照办理。
可比照办理。
二十二、工商管理部门在划定的经营场所统一规划建筑商亭、摊床一次性售给个体经营者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
这项收入是以出租场地为基本条件取得的,其一次性销售的商亭、摊床不属货物销售,应按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二十三、棋友协会向会员发证收取费用,提供活动场所应如何征税?
应根据活动的内容来确定税目归属,提供棋类活动场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文化体育业征税。
二十四、邮电部门收取的移动电话、传呼机漫游服务费,先由移动电话、传呼机注册区全额收取,然后再按一定比例上缴给中心服务区,应如何征税?
在本省范围内漫游的,在取得漫游服务费的注册区按全额征税,上缴给中心区的漫游服务费不再征税。
二十五、电力增容、热力增容、水增容费应如何征税?
电力增容、热力增容、水增容费收入,一律按其它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二十六、税务部门委托代扣单位代扣税金取得的代扣手续费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
暂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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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地税发[1996]248号  发表于 2020-7-9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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