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45
  • Tax100会员 27995
查看: 388|回复: 0

财税〔2005〕5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653
2020-6-17 10: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ldms/front/lawArticleInfo/infoShow.do?lawArticleId=8500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财税〔2005〕55号
文件名: 财税〔2005〕5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5-03-2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55号


  现将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时,出售、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出售、转让债权或将其持有的债权转为股权不征收营业税;销售、转让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及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