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89
  • Tax100会员 28027
查看: 673|回复: 0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津国税外[2001]33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有关限制税率情况以及构成常设机构期限表》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0126
2020-6-16 10: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津国税外[2001]33号
文件名: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津国税外[2001]33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有关限制税率情况以及构成常设机构期限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1-05-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有关限制税率情况以及构成常设机构期限表》的通知
津国税外[2001]33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有关限制税率情况以及构成常设机构期限表》的通知
  津国税外[2001]33号
  全文有效
2001年5月30日
涉外税收各征管单位: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我国对外签订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便于各单位在实际征管中的操作,现将市局制定的《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有关限制税率情况以及构成常设机构期限表》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有关限制税率情况以及构成常设机构期限表(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