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55
  • Tax100会员 27981
查看: 380|回复: 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2〕19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4474
2020-6-16 10: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0000000002010102723005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财税〔2002〕191号
文件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2〕19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2-12-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来,部分地区反映对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不够清楚,要求明确。经研究,现对股权转让的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三、《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 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合的规定废止。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