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44
  • Tax100会员 28002
查看: 1048|回复: 3

浙政[1987]4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开征耕地占用税的报告》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9916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16
2020-6-12 11: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1987/8/5/art_8411_12989.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浙政[1987]45号
文件名: 浙政[1987]4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开征耕地占用税的报告》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87-08-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开征耕地占用税的报告》的通知
浙政[1987]45号

【发布文号】 浙政[1987]45号
【发文日期】 1987-08-05
【是否有效】 全文失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关于开征耕地占用税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我省人多地少,保护耕地是当务之急。为有利于控制占用耕地,开垦一批宜耕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良性循环,在开征耕地占用税后,继续征收造地费和菜地建设费。从今年4月1日起,造地费按省原定标准减半收取,菜地建设费改按每亩7000元收取。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财税、农业、银行、司法和土地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在认真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的同时,继续收好造地费和菜地建设费,并管好用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编者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8]38号),该文件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关于开征耕地占用税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遵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颁发的《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政策的规定》,现对我省开征耕地占用税的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耕地占用税的开征时间。
全省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按照国务院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自今年4月1日起依法审批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征税标准缴纳耕地占用税;没有缴纳的应一律补征。

二、耕地占用税的征税标准。
财政部核定我省占用每平方米耕地平均税额6元,折合每亩税额4000元。今年,国家按照下达我省对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计划,分配我省耕地占用税计征任务为3.91亿元。根据国家下达任务和区别对待、合理负担的原则,考虑到各地人均占有耕地和经济水平的具体情况,对各市、县占用耕地的每亩税额,全省划为4个档次征收(见附表)。各市、县耕地占用税的计征任务,由财政厅根据核定的占用耕地控制计划数另行下达。

三、免税用地的范围与减免税对象。
耕地占用税的免税用地与纳税困难户的减、免税对象,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对乡村简易公路和以工代赈修筑的公路,在执行时可以灵活掌握;缴税有困难的,可以给予免税。属于“条例”第七条中规定免税范围的审批权限:用地在3亩以下的,由县(市)财政局核准;3亩以上至5亩的,由市、地财税局核准;5亩以上的,报省财政厅核准。

四、建立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国务院规定,耕地占用税收入,50%上缴中央财政;50%留地方财政建立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被占用耕地的补偿。考虑到我省开垦宜耕土地受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对留地方50%耕地占用税收入的分配:市、县财政留40%,上缴省财10%,建立省、市、县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各级财税部门负责使用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范围,只能用于开垦宜耕土地、围垦造田、改造整治中低产田、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和整理改良土壤,为发展农业、优先支持发展粮食生产服务。专款专用,不准移用。各级财税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农业开发和发展规划,按规定的使用范围,选择投入少、效益高的项目,提出资金安排使用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按项目考核,按工程进度拨款。资金的使用,采取“先征后用”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的原则,凡是有条件的,都要实行有偿周转使用方法,收回后仍由财税部门用于补偿耕地,年终有结余的,可以结转使用,但不许移用或挪用,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这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

五、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与专项资金的管理。
国务院规定,耕地占用税由财税机关负责具体征收,并规定土地管理部门凭完纳耕地占用税的收据,再发给用地单位和个人征用、占用耕地的批准证件。各级财税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对全民、集体单位征用、占用的耕地,由市、县财政部门征收;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由乡财政征收,并按农民建房缴纳的耕地占用税额的1%内计算、支付征收手续费(包括乡土地管理员参与代征的报酬)。这部分手续费,在省分配给市、县使用的耕地占用税业务费中列支。为了适应工作急需,各级财税部门要立即调配人员,积极组织征收,做好各项有关征收耕地占用税的业务工作,并管好用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六、加强开征耕地占用税工作的领导。
耕地是极为宝贵的资源。我省人多地少,保护耕地,尢为重要。征收耕地占用税,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是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各项综合措施一项重要经济措施,涉及到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利益,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领导,从国家利益出发,不折不扣地执行耕地占用税条例。要组织财税、土地管理、农业、银行、司法、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开征耕地占用税的意义,统一干部思想认识,提高用地单位和个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对纳税义务人,凡不按规定纳税的,除由土地管理部门扣发其批准用地的证件外,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必要时市、县财税局有权通知当地银行从纳税单位的存款中扣缴;对严重抗税者,由财税部门提交当地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准各地执行。

1987年7月27日



浙江省各市、县耕地占用税征税标准表

单位:每亩税额人民币元

地区类别 每亩耕地占用税额征收标准 各类地区所属市县名单
市属郊区和县政府所在镇及建制镇 其余乡(镇)
一类地区 6600 杭州市 宁波市 温州市
二类地区 6000 5000 嘉兴市 湖州市 绍兴市 金华市 衢州市 舟山市 椒江市
三类地区 5000 4000 海宁市 余姚市 瑞安市 临海市 兰溪市
萧山 余杭 嘉善 平湖 海盐 桐乡 德清
鄞县 慈溪 绍兴 诸暨 上虞 永嘉 瓯海
乐清 平阳 苍南 黄岩 温岭
四类地区 4000 3000 临安 富阳 桐庐 建德 淳安 长兴 安吉
奉化 象山 宁海 嵊县 新昌 洞头 文成
泰顺 三门 玉环 仙居 天台 丽水市
青田 云和 景宁 龙泉 庆元 遂昌 松阳
缙云 金华 永康 武义 东阳 磐安 义乌
浦江 衢县 龙游 江山 常山 开化 岱山 嵊泗

注:占用市区内耕地比照郊区征收标准执行



点评

浙政〔1987〕45号  发表于 2020-9-11 16:06
义乌耕地占用税  发表于 2020-8-31 15:52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36008

2020税务高考

2020-8-31 15: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义乌耕地占用税的详细内容,可以查看上述法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