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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 【税法专题】 耕地资源的坚守者——耕地占用税,特殊而又伟大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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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13: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含义、特点及目的意义

1.含义: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

2.特点:

耕地占用税作为一个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的土地资源课征的税种,与其他税种相比,具有比较鲜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耕地占用税以占用农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用建设的行为为征税对象,以约束纳税人占用耕地的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运用为课征目的,除具有资源占用税的属性外,还具有明显的特定行为税的特点。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差别税额,以适应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之间耕地质量差别较大、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相差悬殊的具体情况,具有因地制宜的特点。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

耕地占用税在纳税人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征收,除对获准占用耕地后超过两年未使用者须加征耕地占用税外,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因而,耕地占用税具有一次性征收的特点。

(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

耕地占用税收入按规定应用于建立发展农业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开展宜耕土地开发和改良现有耕地之用,因此,具有“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补偿性特点。

3.目的意义:

(1)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

(2)征收的耕地占用税收入在地方建立农业发展基金;中央建立农业综合开发基金后的基本用途和支出范围。主要包括:

①用于提高耕地质量,改造中低产田,兴建排涝、改碱、荒滩治理、深翻改土、培养地力等工程措施所需的各项费用;
②扩大耕地数量,开垦宜耕荒地、滩涂、撂荒地、闲弃地等所需的费用;
③兴建和整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灌区渠道、防渗工程、打井配套等工程所需的费用;
④在原有耕地和扩大耕地周围实施保护耕地的生物措施,营造农田防护林,水上涵养保持等所需的种子、苗木、工具等所需的资金补助;
⑤繁育推广优良品种,采取先进农业科技措施的费用;
⑥实施开垦和整治宜农耕地工程等大面积开发项目及引进外资项目所需的前期勘测、论证、规划设计所需的配套资金;
⑦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由银行贷款开发农用土地资源项目的贴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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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12-25 13: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纳税时需要注意的点:

1.纳税的义务人:

负有缴纳耕地占用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在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可分为三类:

(1)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2)乡镇集体企业、事业单位;

(3)农村居民和其他公民。

2.征收流程:

截屏2020-12-25 上午11.03.46.png

3.征收管理: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
优待照顾
国家对一些特殊行业占地、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给予的减征照顾。具体包括:

(1)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残废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在规定的用地标准内,新建住房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在减半征收的基础上,进一步给予减免照顾。减免税额,一般应控制在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用地计征税额总额的10%以内;少数省、自治区贫困地区较多的,减免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5%。

(2)对民政部门所办的福利工厂,确属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可按残疾人占工厂人员的比例,酌情给予减税照顾。

(3)国家在“老、少、边、穷”地区采取以公代赈办法修筑公路,缴税确有困难的,由省、自治区审查核定,提出具体意见报经财政部批准后,可酌情给予减税照顾。

(4)农村居民在规定的用地标准内新建住房,按规定税额减半征税。

(5)对于公路建设耕地占用税,可在国务院规定的适用税额范围内,按低限税额征收。1990年,财政部统一了公路建设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原核定的平均税额在每平方米5元以上的,按每平方米2元计征;平均税额每平方米不足5元的,按每平方米1.5元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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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12-25 14: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Cassie7 发表于 2020-12-25 13:56
二、纳税时需要注意的点:1.纳税的义务人:负有缴纳耕地占用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在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 ...

三、范围及税收优惠

1.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占用己开发从事种植、养殖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等从事非农业建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着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平衡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此外,在占用之前三年内属于上述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2.税收优惠:

(1)免征耕地占用税

         ①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免税的军事设施,具体范围包括: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②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院校。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应税土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免税的幼儿园,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
         免税的养老院,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设立的养老机构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
        免税的医院,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应税土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2)减征耕地占用税

        ①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减税的铁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地。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应税土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减税的公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应税土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减税的飞机场跑道、停机坪,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民用机场专门用于民用航空器起降、滑行、停放的场所。
        减税的港口,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港口内供船舶进出、停靠以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场所。
        减税的航道,具体范围限于在江、河、湖泊、港湾等水域内供船舶安全航行的通道。

        ②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减税的农村居民占用应税土地新建住宅,是指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应税土地建设自用住宅。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新建住宅占用应税土地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③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家属,包括农村烈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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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12-25 14: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Cassie7 发表于 2020-12-25 14:03
三、范围及税收优惠1.范围: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 ...

四、纳税额和税额计算

1.纳税额:

税率规定: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见下表)

截屏2020-12-25 上午10.15.57.png

2.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占用耕地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3.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注: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土地为计税单位,按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税。

例题:

例子1:某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批准占用耕地10000平方米用于住宅小区建设,其中3000平方米将按规划建设一所全日制中学。已知该县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22元/平方米、文该县地方税务局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征收多少的耕地占用税

答:(10000-3000)×22=154000元

例子2:因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需要,2011年初经批准临时占用卧龙区陆营镇耕地1653亩(其中有100亩属于基本农田)去上。问是否需要征收耕地占用税?若2013年底对耕地复耕应如何处理?

答:临时性占用耕地按条例规定应征收耕地占用税。与此同时,100亩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提高50%,故应征耕地占用税总额为
(1653-100)×666.7×24+100×666.7×(1+50%)×24=27249362.4元
因取土木工程属于损坏耕地行为,按照暂时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超过3年未回复耕地与原状的,已征税额不予退还。所以到2013年第及时对原临时取土所占耕地复耕,已征收税款也不会给予退还的。

例子3:经调查,卧龙区牧羊养殖有限公司采取与陆营镇村民签订租赁协议的方式,租用村民耕地500亩建养猪场。是否应征收耕地占用税?若征收,税额为多少?

答:占用耕地建养猪场已经改变了耕地的原有用途,不管采取何种方式,是否经过批准都应该征收耕地占用税。应征收的耕地占用税税额总款为
500×666.7×24=8000400元

例子4:南阳市宛城区某村村民原宅基地面积120平方米因南阳机场扩建该村民搬迁,经批准占用其他农用地坚信住宅160平方米(已知原宅基地已恢复耕种)应征收耕地占用税多少?

答:因原宅基地恢复耕种,新建住宅超过原宅基地面积40平方米,应执行减半征收的政策。应征耕地占用税金额
40×24×50%=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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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12-25 14: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Cassie7 发表于 2020-12-25 14:06
四、纳税额和税额计算1.纳税额:税率规定:(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 ...

五、法律发证历程

1.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2月2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征收管理,提高耕地占用税管理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自2016年1月15日起施行。

4. 国务院于2007年12月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对于关于耕地占用税的历年法规条例的汇总,可以点击→(跳转)←查询到耕地占用税相关的政策汇总
P.S.点击“跳转”即可进行页面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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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12-25 14: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Cassie7 发表于 2020-12-25 14:09
五、法律发证历程1.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六、补充知识:

1.征收经费:

为保证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正常进行而从实征税额中提取的经费。财政部规定,从1988年开始,从耕地占用税实征税额中提取5%作为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经费,由各级财政征收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负责管理、使用、分配,主要用于耕地占用税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票证印制、代征劳务费、基层征收机关房屋修缮费、雇请助征人员的工资和基层征收管理人员按规定享有的劳保福利费、奖金等。耕地占用税征收经费的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年终结余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耕地占用税划归地方固定财政收入。但原30%上交中央部分并入1993年基数,中央预算每年也安排一部分征收经费。

2.预缴税款:

用地单位或个人,在进行非农业建设申报用地前,必须落实耕地占用税的资金来源;审批用地时,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用地计划及征收机关开具的预缴税款凭证、验资证明或免税证明,办理用地手续;征收机关依据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实际用地数,与纳税人办理纳税手续,对预缴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实行预缴税款的好处,

一是能够促使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尽量节约使用耕地;

二是能够有效地防止偷税、欠税现象的发生;

三是征收机关变被动征税为主动征税.从而保证了耕地占用税及时足额地收缴入库。

3.减免审批:

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批权限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耕地占用税的减免,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不得越权审批。为严格执行减免政策,从严控制减免范围,财政部于1990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暂行规定》中明确,对耕地占用税的减免,除执行暂行条例已有的规定外,还应按以下审批权限进行:

(1)占用耕地1000亩以上的,报财政部批准,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2)占用耕地30亩以上、不足1000亩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
(3)占用耕地3亩以上、不足30亩的,报地、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4)占用耕地不足 3亩的,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财政局备案。
(5)计划单列市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批权限,按照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占用耕地的审批权限确定,由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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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0-12-25 14: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Cassie7 发表于 2020-12-25 14:10
六、补充知识:1.征收经费:为保证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正常进行而从实征税额中提取的经费。财政部规定,从19 ...

八、热点问题

1.占用耕地建设已经经过批准的疗养院需要征收耕地占用税吗?

答:需要,疗养院不在免征范围内。

2.我占用我自己的耕地进行住宅的建设不需要交税了吧?

答:需要,紫瑶是占用了耕地地建设除免税的建筑都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3. 耕地占用税的何时申报缴纳?

答: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4.某采矿企业因在耕地下方作业,导致耕地发生塌陷损坏,该情况是否需要征收耕地占用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规定,因挖损、采矿坍塌、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属于在耕地占用税的范围里的,在3年内依法复垦或修复可以办理退税。

5.纳税人占用乔木林地建设储存农用机具、苗木和木材的仓储设施,为周伟林业生产服务,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吗?

答:对于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

6.占用耕地为什么区分水浇地和旱地确定税额?

答:自开征耕地占用税以来,我省一直沿用这一区分方法。继续区分水浇地和旱地确定不同的税额标准,有利于更精准地调控耕地占用,有利于保护水浇地等优质耕地。

7. 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如何缴纳耕地占用税

答: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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