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14
  • Tax100会员 27979
查看: 388|回复: 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1995〕5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工附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636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636
2020-6-12 11: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szcfg.gz-l-tax.gov.cn/PRC/manage/PrcKnEntry/showFor.do?entryId=40288055580f720501580ff011c90195&entryCode=000100010101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财税字〔1995〕58号
文件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1995〕5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工附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日期: 1995年07月27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工附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字〔1995〕58号

经研究决定,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28号《关于铁路工附业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的通知》中关于对铁路工附业征收营业税的执行时间由1994年1月1日改为1995年1月1日。对1994年已征的营业税不予退还。
请依照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