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18
  • Tax100会员 28001
查看: 691|回复: 0

财政部 (1991)财农税字第89号 财政部关于消防队、边防检查站、预备役部队缴纳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636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636
2020-6-9 13: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szcfg.gz-l-tax.gov.cn/PRC/manage/PrcKnEntry/showFor.do?entryId=4028805557fac21f015804241f4e0353&entryCode=000101010101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文件编号: (1991)财农税字第89号
文件名: 财政部 (1991)财农税字第89号 财政部关于消防队、边防检查站、预备役部队缴纳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发文日期: 1991年12月28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消防队、边防检查站、预备役部队缴纳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
(1991)财农税字第89号

广东省财政厅:
你厅粤财农税〔1991〕54号《关于消防队、边防检查站、预备役部队缴纳耕地占用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部队军事设施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消防队(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办的消防队)、边防检查站属武警部队序列,对其车库、营房、训练场、哨卡设施占地,可视为部队军事设施免征耕地占用税;预备役部队不属人民解放军正式序列,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