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1999]第203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1999]第203号
全文有效
1999年12月24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第2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管理办法》中所列的各种单书由市局统一印制并对各区县局发放。
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认证戳记由各区县局根据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戳记内容自行刻制,式样也不再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