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21
  • Tax100会员 33701
查看: 1122|回复: 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京国税[2000]15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0-6-8 11: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2000]15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2000]159号
  全文有效
  2000年9月11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0]14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局,直属分局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高度重视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成立相应的组织、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把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议事日程。各局要结合贯彻执行市局制定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开办税制度(试行)》和发送、学习市局印制的《公开办税手册》一书,认真总结推行公开办税制度的工作经验,根据文明办税“八公开”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开办税制度的形式和内容,确保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全面落实。
  二、按照总局文件要求,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区、县局,直属分局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的情况开展检查,并结合我市推行公开办税的具体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并结合我市推行公开办税的具体情况适时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开办税制度(试行)》进一步加以完善,从而不断巩固文明办税成果,推动我市国税系统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