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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涉税服务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一、前言
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 +”等一系列概念模式的衍生发展对于税收征管理念和模式的变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也为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提供技术支持。
在这样的背景下,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为税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众多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挑战。在涉税服务中,税务机关需要不断探索创新“互联网 + 税务”的涉税服务模式,极力打造一个全流程网上办理以及网络化、自动化、智能化、一体化的涉税咨询服务平台。
现实中,各个税务局的网络平台应用互联互通, 构建起新型的网上办税服务体系,突破了传统纳税服务的时间、地点限制,给纳税人带来了真正的便捷高效。互联网在税收领域中应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只有认识到机遇才能更好的抓住机会,解决挑战才能促使互联网与税务更好的融合,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也可以促进税务机关提高征管效率。
二、大数据时代涉税服务面临的机遇
(一)税法普及效率大大提高
在互联网科技浪潮下,互联网电子税务局在全国各地陆续上线。纳税人可以从网络渠道广泛了解相关信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税法普及成本,提高税法普及效率。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种服务网络化覆盖,比如“纳税人学堂”“在线培训”“税收微课堂”等。
(二)纳税服务更加便捷
互联网电子税务局的迅速上线,是践行“互联网 +”理念,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的积极探索。自上线以来,为税收的征缴带来了诸多便利,纳税人既可以通过税务柜员机自助办税又可以通过税务门户网站等办税,实现了办税渠道的多途径化 ;在税费缴纳上实现渠道多样化,不仅能通过银行划转,还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手段支付 ;纳税人所有涉税事项都能够通过互联网办理,实现涉税事项的全覆盖。“互联网+ 纳税服务”突破了时间限制、空间限制、形态限制, 使纳税更加便捷。
(三)税收征管体系监督智能化
利用大数据找出纳税人容易产生问题的风险点, 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加紧防范和处理。对依靠强化征管难以有效降低的税收风险,将通过改变相应的税收法律制度来解决。对征管风险将通过征管资源的优化配置来解决,具体根据税收征管风险程度的不同, 有针对性的建立完善的税收风险应对体系,从而提高效率,降低税收征管风险。
(四)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互联网为相关部门提供实时、精确的统计分析数据,提高税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除了税源分析, 还有宏微观数据分析,以及税收和经济关系进一步分析,从而更好预测税收走势,估算税收收入规模,增强各项工作的预见性,为政府提供优化产业结构的决策提供依据,为政府的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供决策支持,为政府提供金融与土地政策执行情况提供信息反馈,为政府提供综合治税思路和措施的依据。
(五)广阔的市场空间
涉税服务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作用凸显,随着市场兼并重组的进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面向国际市场,这些给税务服务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逐步成立遍布全国甚至全球的服务机构,明确行业定位,大胆创新。
三、大数据时代涉税服务面临的挑战
(一)涉税信息安全的挑战
涉税信息是纳税人的重要信息,从企业的涉税信息中可以获得很多重要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因此保证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安全显得非常重要。随着互联网在税务征管方面的应用,涉税服务行业获取涉税数据的同时,也给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安全带来风险。传统的“用户名 + 密码”登录网上办税系统,已不能很好的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信息安全要求,因此涉税信息安全面临很大的挑战。加之我国税务部门逐步采用云计算进行数据储存与处理,由于云计算通过互联网进行数据的传送,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受到所处的网络安全环境的影响,集中的云存储也很容易成为被攻击对象,给纳税人造成经济损失。如何做好纳税人涉税数据的安全工作一直是制约涉税服务发展的重要问题。
(二)涉税服务人员专业素质的挑战
涉税服务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对于大数据的理解不够透彻,对涉税数据重视程度也不够,大多习惯于按照以往经验办事,缺乏大数据概念,当然出现这种情况,除了硬件方面的原因,也与涉税人员自身素质有关。此外,涉税服务人员对于过往年度的涉税数据关注程度较低,缺乏数据的敏感性,对于涉税服务工作的规律性没有进行有效的总结。
(三)涉税服务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的挑战
当前涉税服务行业信息系统建设的主要难点集中在中小型税务师事务所的信息化程度不足,由于涉税服务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初期投入大,大多数的中小型税务师事务所不具备足够的财力、技术以及相关专业人才去建设和维护大数据信息系统。
(四)共享协同机制欠缺制约“互联网 + 税务” 的发展
在“互联网 + 税务”的时代,税务机关既要通过各种渠道与纳税人开展互动,提供优质纳税服务,更要与各部门互联互通搭建涉税信息大平台。这个信息大平台既要包括多个政府部门联合形成的信息平台, 又要涵盖相关的非政府部门的涉税信息平台。只有搭建涉税信息大平台,使涉税信息各部门共享,才能促进“互联网 + 税务”的深度发展,难以有效降低的税收风险,将通过改变相应的税收法律制度来解决。至于税收征管风险,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征管资源的优化配置来解决。同时数据的不断分析积累必将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智能化,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实时的、精确的统计分析数据,为管理部门提供坚实的数据决策支持。
四、大数据时代涉税服务工作的对策
(一)强化涉税信息的安全性
大数据时代,数据信息具有透明化、公开化的特点,使得如何保护好纳税人隐私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 信息安全保障系统的建立,既需要信息技术、法律政策、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有力保障,又需要人来化解信息系统中存在的风险。
一是建立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以此来保障涉税信息的安全性。在法律政策保障方面,应尽快颁布《网络安全法》,从税收管理方面尽快制定《税务大数据使用与管理办法》等,以实现涉税信息采集、加工、存储、传输、使用、发布、查询、更新及共享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应当强化网上办税系统硬件和系统软件平台建设,加大涉税数据信息系统维护的投入力度,建立涉税信息安全监控机制,通过工作人员用户认证与访问节点控制、MPLS、VLAN 及 SSL 加密、防火墙、密钥交换、防篡改和入侵测试等信息技术,对违规操作进行自动预警和及时查处,防范税务信息风险。在网络层面,加强网络硬件的投入,比如增加高级别的防火墙、网闸等独立的网络设备。在数据层面,可以使用服务器双机热备,异地备份、云等技术手段保证税收数据安全及税收业务的不间断运行。
三是组建一支高水平的网络管理、维护的专业团队,以提高网络的安全性。在涉税信息安全性人员保障方面,各级税务机关需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信息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涉税信息保密、口令密码、机房出入和内外网强制隔离等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来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同时以严密的考评和计算机监管制度,确保税务部门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二)创造条件提升税务机关的硬件设施
税收机关为了达到“征收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目的,其整体办公硬件、计算机软件及人文环境就需向科学、合理、规范的方向发展。在硬件提升方面,要在“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执法规范、整洁美观”的设计思路下建起规范化、功能设施齐全的办公设施和办税服务厅,用现代化的服务设施方便纳税人。
一方面不断升级计算机终端,提高网络速度,不断升级扩容,各种系统企业端软件支持用户多种操作系统,随时满足纳税人端的需要 ;另一方面也需要对税务应用软件要不断完善,不断升级,与旧的软件系统实现无缝链接,以高素质的软件提供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实现统一的数据平台,所有新系统的数据和旧系统的数据按照统一的数据格式上传至数据平台,为税务机关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对于依托互联网来提高纳税服务的一些内容确实不能独立完成的,也可以完全可以借他人之力来完成,比如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代为开发相关软件,让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使用。
(三)加大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
加强数据分析,首先要解决的是思想观念问题。为此要在涉税服务行业深入普及大数据相关知识,引导涉税服务人员正确理解大数据的核心理念,培养大数据的思维方式,力争在涉税服务行业营造一个“用数据来说话、用数据来管理、用数据来决策、用数据来创新”的大数据文化氛围,为涉税服务大数据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大数据思维及其运用,不仅有助于涉税服务行业的工作效率提高,更能有效推动涉税服务信息化、现代化的进程。
在服务人员的培训管理方面,一是要加强培训教育工作,提升税务人员综合素质,强化其“专业化” 水平,同时建立考核激励制度,提高培训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科学管理机制,提高税务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内动力 ;三是建立纳税人服务评价体系,提高税务工作人员沟通协调能力,和谐征纳关系。
(四)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全面建设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涉税服务行业信息系统包括税务数据库(包括税收法规政策资料库、人才库、方案库、客户档案等)、企业信息采集分析子系统、税务风险评估分析系统、税务审计查账系统、风险管理系统等在内的完善的信息系统。
建立一套完善的大数据信息系统,在搜集数据方面,包含税务登记信息,申报征收发票信息,凭证、账本、财务报表等信息,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采购、生产、物流等最原始、最底层的信息,并构建模型加以分析,不仅利于掌握每个企业的具体资料,并针对实际经营活动状况为每个企业提供适合自己的个性化服务方案,从而保留客户资源,避免客户的丧失和流动 ;而且有利于税务师事务所更好地掌握企业的税务风险点,规避代理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同时促进税务师事务所以此为契机,拓展代理税务风险防范的高端业务。这样一来,在企业和税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了一个良好的信息化平台,不仅促进了双方各自的发展,而且为双方进一步的合作奠定了基础。因此, 涉税服务行业应加强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纳税人、税务机关与涉税服务行业的信息共享。为了更好地运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我国依法纳税进程,国家应该出台更具体的相关单位履行税收保障职责的法律制度,明确税收协作部门的法律责任。
(五)转变税务机关核心能力
2013 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56 号),其目标是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在当今“互联网 +”的大环境下,税务机关的核心能力将转变为“以自动化税务管理为前提,以不断规范的流程化管理为基础,以大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为核心”。税务机关要在管理理念上做到三个转变 :(1)管理手段从行政命令向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应用转变 ;(2)传统人工型向信息化的管理手段转变 ;(3)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化、规律性管理转变。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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