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90
  • Tax100会员 33142
查看: 707|回复: 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京国税函[2011]38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款退库办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0-6-4 11: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京国税函[2011]38号
文件名: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京国税函[2011]38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款退库办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2-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款退库办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11]38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款退库办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11]38号
全文有效
2011年2月23日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款退库办理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11]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鉴于退税审批资料中的《退款申请书》已包含退税审批内容,各局收入核算科将《退款申请书》与《税收收入退还书》以及需提交国库的其他留存退税资料装订留存即可。
二、由于税款退库办理涉及征收部门、税政业务部门以及收入核算部门,因此各局相关科室要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税款退库工作。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