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6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京财税[2016]812号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6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京财税[2016]812号
全文有效
2016年5月12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0]389号)有关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现将北京市2016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北京市2016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1.北京市红十字会
2.北京市东城区红十字会
3.北京市朝阳区红十字会
4.北京市海淀区红十字会
5.北京市丰台区红十字会
6.北京市石景山区红十字会
7.北京市通州区红十字会
8.北京市昌平区红十字会
9.北京市房山区红十字会
10.北京市门头沟区红十字会
11.北京市平谷区红十字会
12.北京市密云区红十字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