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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采用二维码便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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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采用二维码便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07-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采用二维码便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采用二维码便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7年7月11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使您开票更加便捷,缩短在发票开具过程中录入购方企业信息的时间,提高发票开具效率和准确性,税务总局组织研发了发票助手1.0版PC端软件以及Android版手机软件,供纳税人免费选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票助手利用二维码技术有效提高开票效率,是一款录入购方开票信息并生成二维码,同时可以保存、打印二维码的工具软件,您可以使用PC版或Android版手机软件将您的企业基本信息生成二维码,保存、打印;使用Android版手机软件扫码开票。pc版下载链接见附件一;Android版下载链接见附件二;
  二、税务总局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了《便捷开票二维码应用规范》(见附件三),该规范使用QR码码制,字符集采用字母数字方式进行编码,根据内容自动匹配二维码长度,具备一定的容错能力。现向社会公布该规范,方便各界参考应用;
  三、发票助手软件由纳税人自愿下载使用,您可以下载操作手册(见附件四)进行参考。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的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开票软件的技术服务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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