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通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0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通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0号
全文有效
2016-05-16
从2016年6月1日起,《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大地税告﹝2014﹞19号)废止,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统一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修订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
特此通告。 |